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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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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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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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核心优势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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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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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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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2017年的年报中,基金管理人认为:2018年是十九大报告之后新开局第一年。新时代对A股市场投资者意味着未来的时代趋势。投资主线会呈现为新经济领域(计算机、通信、电子、医药等)科技创新,释放人口红利、工程师红利、 教育红利从而赶超美国等发达国家,核心科技、制造强国是2018年的核心投资主线。因此在基金配置中加大了对科技股和成长股的配置。但贸易战和金融去杠杆的政策在二季度对科技股的投资逻辑破坏严重,对贸易摩擦升级和流动性收紧的担忧显著降低了市场风险偏好。但我们认为中国对新经济、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不会改变。同时,本基金也适时加大对消费品的配置,以契合我国目前扩大内需的战略方向。
2018年二季度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收益率为-10.51%,宝盈核心优势混合C收益率为-10.84%,同期沪深300涨跌幅为-9.94%。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0.891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1%;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核心优势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0.883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0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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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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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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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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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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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利亚德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8年5月4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本次处分"), 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军, 董事兼财务总监沙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楠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次处分主要系证监会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5年7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千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利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1452号),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周利鹤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兰侠等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 %股权,并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不超过22,456,843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用千支付该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部分配套资金将用千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有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了部分现金对价,合计9,128.4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2015年12月24日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将9,128.43万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汇至公司其它账户, 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公司直至2017年4月20日才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次通报批评在于上市公司对于定增配套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存在程序瑕疵,对于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投资价值没有影响。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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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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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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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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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住所。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住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