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2季度报告
2018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6月28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6月2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6月2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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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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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报告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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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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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7日,截止至2018年6月28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报告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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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呈下行态势,经济基本面逐步转弱,货币政策转向对债市有利,但债券供需矛盾、叠加信用风险爆发以及海外债市走向的不确定性制约收益率的下行。国开债表现优于国债,长端好于短端。4月-5月中旬央行超预期降准置换MLF到期,但降准后资金面超预期紧张,货币政策预期修正,叠加经济高频数据显示企业生产复工增长明显,短期韧性仍存,收益率反弹明显;5月中旬以来,中美贸易战矛盾升级,意大利政局动荡以及信用债违约不断爆发,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收益率震荡中有所下行。二季度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更为积极,两次实施定向降准,分别释放4000亿和9000亿资金,从两次降准央行的态度来看,降准涉及银行扩大且降准资金用途细化,充分表现了央行结构性调控的意图。6月央行超额投放MLF向市场提供中长期流动性,6月中下旬加大逆回购投放量熨平季度末资金面波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货币政策仍要关注货币供给总闸门,货币政策大幅放松可能性不大。
投资操作方面,基本维持中短久期,高等级的持仓布局,对持仓品种进行风险排查、梳理及结构调整。适当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适当增配一定中短久期,高收益品种,同时积极进行到期收益率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期获得稳定的票息收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净值增长率为0.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宽货币和紧信用格局有望延续,一方面,央行上半年已三次降准(包括2017年宣布的远期降准),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8年第二季度例会措辞也发生改变,“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均呈现货币边际趋松的信号。另一方面,融资收缩可能延续,非标严监管、委外去杠杆、融资回表不畅、信用风险恶化都对融资形成约束,信用派生环境依然严峻。回顾2002年至今的债市表现,在宽货币和紧信用政策组合下,债券市场纷纷走牛,预计货币放松、融资收缩仍会对债市收益率下行构成有利支撑,流动性边际缓和或带动曲线牛陡,继而打开长端利率债以及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的下行空间。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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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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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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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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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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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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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6月28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6月2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6月2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准予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9.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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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