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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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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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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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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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因此本基金选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8月6日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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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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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尽管中美贸易争端部分抑制了市场风险偏好,但由于欧美货币政策趋于分化,美元延续反弹格局,贵金属总体承压。报告期内,金银比值总体高位回落,白银走势略好于黄金,长期而言,金银比值有继续回归历史均值的压力,相对更看好白银价格。由于美国经济在2018年受到减税支撑,经济表现稳健,同时通胀回升趋势明确,金融市场风险不大,失业率降至低位等都支撑联储维持相对较快的加息步伐,参考2004-2006年加息周期,在加息频率较快的时候,白银表现一般,表现较佳的时期来自于加息周期接近尾声后的阶段。战略而言,欧美经济、货币政策最终趋于收敛仍然是大概率事件,基于此维持对美元长期熊市的看法,2018可能是长期熊市的反弹周期,中长期我们依然看好白银价格。建议逢低加大配置力度并且长期持有。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0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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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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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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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商品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商品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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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本基金投资商品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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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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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明细。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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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重大事项。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9号)
《关于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2318号)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