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因此,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二季度,经济基本面平稳,生产端和需求端出现一定背离,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和消费均有一定下滑,通胀短期压力有限,资金面整体宽松。信用债方面,由于民企集中爆发信用事件,导致二季度市场预期发生较大改变,高等级信用债追随利率债收益率下行明显,低评级信用债出现流动性危机。本基金二季度主要以卖出持仓信用债,降低组合杠杆的操作为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1.00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期的交易委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办理,适用费率为0.00%。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9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3、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
4、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5、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分红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6月6日。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6月9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5号)
《关于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6]1608号)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指数×95%+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其中MSCI中国指数是按照自由流通市值调整方法编制的跟踪全球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中“中国概念”为主的全球性投资指数,是适合作为全球市场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二季度经济数据总体表现良好, 4-6月的财新PMI持续位于景气区间;但政策收紧、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以及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政策方面,“去杠杆”叠加“金融强监管”导致5月新增社融环比下降约8000亿,信用风险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而市场聚焦的中美贸易争端在二季度升温,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还将限制外国投资美国的科技企业;汇率方面,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在二季度出现逆转,尤其是6月快速波动,单月走贬3.2%。此外,“北水”也呈现净流出的态势,二季度港股通共计流出约121亿人民币。受上述多重负面因素影响,MSCI中国指数在6月份显著下挫,二季度累计下跌4.3%(美元计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方法,继续保持相对均衡的配置。基于估值的原因,我们减持了部分医药股,但仍旧维持对该行业的高配;同时我们增加了对估值吸引力更为显著的工业股和公用事业行业的配置。受益于医药股和工业股的良好表现以及我们对内房股的低配,我们的组合在二季度相对于业绩基准略有跑赢。展望未来,我们相信目前组合中的个股具有良好的性价比,在中长期中可望获得较好的相对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上涨1.12%,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上涨0.68%。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金额9,265,327.54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5.51%。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以上国家(地区)均按照股票及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地点进行统计。若股票及存托凭证按照发行人注册地或者主要经济活动所属国家(地区)统计,相关国家(地区)投资比例分布如下:中国89.17%。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0.3其他资产构成
■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明细。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85号)
《关于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3276号)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是以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故以95%×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7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2季度,社融增速逐步下行,基建和房地产投资边际走弱,但中国经济韧性较强,受益于供给侧改革,企业盈利维持高位。A股市场整体表现较弱,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下降,其中与宏观经济相关度较高的周期、金融、地产等行业表现相对较差,偏防御的消费医药类股票表现相对较好。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25%。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仓期或发生大额净申购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在本基金发生大额净赎回时,可运用股指期货控制基金较大幅度减仓时可能存在的冲击成本,从而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明细。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重大事项。
§9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07号)
《关于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1]541号)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