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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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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国联安鑫怡基金于2018年6月26日终止运作,且于2018年6月27日正式进入清算程序。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26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联安鑫怡混合A:

注:1、本基金自2018年6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鑫怡混合C:

注:1、本基金自2018年6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6月26日)

1.国联安鑫怡混合A: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7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2018年6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国联安鑫怡混合C: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7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2018年6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固定收益部分:因2018年一季度春节效应已过,在宏观经济方面,二季度CPI和PPI总体均呈现低位震荡的趋势。4月和5月CPI同比增速均为1.8%,处在2%以下的较低水平。主要原因是食品价格(特别是猪肉价格)萎靡不振。预计6月CPI也将维持在2%左右的水平,全年通胀总体温和。4月PPI同比增3.4%,5月PPI同比增4.1%,较一季度略有走强。3月中下旬开始,伴随企业复工,前期受到抑制的生产性需求逐渐释放,且叠加原油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PPI在二季度保持阶段性回升的态势。4月官方制造业PMI51.4%,5月官方制造业PMI51.9%,6月官方制造业PMI51.5%。二季度三个月PMI均保持在51%以上的景气区间,显示经济总体平稳。但从分项来看,目前基建、房地产投资低迷,中美贸易战实质性升级,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大,预计未来经济对内需依赖会有所加强。

在货币政策方面,如果说一季度市场对今年流动性由“紧平衡”向“适度宽松”转变还存有疑虑,那二季度基本可以确认2018年全年资金面应该会处在一个较为宽松的状态。尽管在3月底和6月底,美联储连续两次加息,且全年加息四次(即9月和12月美联储会议继续加息)的概率也大幅提高,但考虑到去年开始国内施行的去杠杆政策取得实效,实体企业融资愈发困难,以及中美贸易战不确定性增加等多方面因素,虽然央行在3月跟随美联储加息提升了公开市场操作各类工具(OMO/MLF/SLF等)的基础利率各5bp,但紧随其后在4月21日和6月25日连续两次实施定向降准各0.5个百分点,市场流动性宽松基调确立,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整体增陡下行。

本季度本基金投资组合固定收益部分维持上一季度的稳健操作策略。

权益部分:由于宏观经济可预期的减速,叠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信用环境的收紧、一系列制度变革(资管新规、新的上市制度安排等)一系列原因,股票市场仍处于系统风险释放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合理控制仓位,在盯紧上市公司盈利增长之外,将上市公司报表质量和稳定性放在和成长预期一样重要的层面,减少因债务清算等产生非系统风险暴露的情况。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26日)内,国联安鑫怡混合A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4%;国联安鑫怡混合C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4%。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26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018年1月31日- 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8日-2018年6月2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基金管理人已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终止基金合同,正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国联安鑫怡基金于2018年6月26日终止运作,且于2018年6月27日正式进入清算程序。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4日发布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8]557号),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51%股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安联集团。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国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9.3查阅方式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