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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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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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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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财通宝货币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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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财通财通宝货币B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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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财通宝货币A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07月27日-201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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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7月27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1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及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财通财通宝货币B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07月27日-201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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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7月27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1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及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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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在紧信用和非标收紧的大环境下,信用风险将明显上升,中低等级民企债券将面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双重打压。因此组合在信用债上重点关注国企龙头高等级的产业债投资机会。基本面有所下降,叠加贸易战等因素,利率债趋势明确,本基金适当参与利率交易提升收益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财通宝A的七日年化收益6.047%,每万份基金净收益1.0702元,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0.8813%;财通宝B的七日年化收益6.306%,每万份基金净收益1.1360元,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0.941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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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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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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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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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上表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平均存续期未有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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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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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投资的同业存单"18河北银行CD005"(证券代码:111890989)金额为49,838,865.29元,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34%、"17南京银行CD150"(证券代码:111782091)金额为49,796,119.73元,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34%、"18鄞州银行CD009"(证券代码:111897000)金额为49,742,883.29元,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33%、"18民生银行CD222"(证券代码:111815222)金额为49,689,480.31元,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1.33%。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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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有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有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9.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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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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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发生。
8.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04月0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18年04月1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8年04月17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8年04月17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8年04月20日披露了《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6、2018年04月25日披露了《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7、2018年05月18日披露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2018年05月22日披露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9、2018年05月22日披露了《债券投资交易人员公示债券投资交易人员公示》;
10、2018年0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8年06月13日披露了《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2、2018年06月23日披露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2018年06月27日披露了《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4、2018年0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5、2018年06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6、2018年07月0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半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7、2018年07月0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半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8、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关于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关于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