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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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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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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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安产业精选混合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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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长安产业精选混合C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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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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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产业精选混合A生效日为2014年5月7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为建仓期,截止到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超过一年,图示日期为2014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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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产业精选混合C于2015年11月16日公告新增,实际首笔C类份额申购申请于2015年11月17日确认,图示日期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18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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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职日期、其他任职、离职日期均为我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共享研究成果,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证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并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考虑到市场波动性较大,企业盈利在二季度可能处于高点位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相对较大的权益配置比例。另外,本报告期内淡化行业,主要是自下而上精选业绩确定性较高,估值相对较大的个股进行配置。行业集中在食品饮料、钢铁、计算机、化工和电子等行业龙头个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长安产业精选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1948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3%;截至报告期末长安产业精选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1889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和持有人人数不足200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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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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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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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018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受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关注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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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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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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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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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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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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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芳甸路1088号紫竹大厦16楼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