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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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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堡龙”)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北信瑞丰基金-南京银行-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华泰柏瑞基金-民生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柏瑞”)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信瑞丰持有本公司18,05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6%,华泰柏瑞持有本公司10,075,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5%,合计持有28,126,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8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股份来源:2016年柏堡龙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21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2%),其中,北信瑞丰减持不超过3,606,873股,华泰柏瑞减持不超过3,606,873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42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4%),其中,北信瑞丰减持不超过7,958,574股,华泰柏瑞减持不超过6,468,918股。

3、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和自减持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每股净资产,若减持前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原因:投资安排。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在本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分别承诺:自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柏堡龙股份,也不由柏堡龙回购该部分股份。

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严格遵守了在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华泰柏瑞与北信瑞丰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