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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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于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深圳宝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信”)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120,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宝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宝信持有公司股份94,120,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累计换股54,306,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本次换股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陈永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