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53
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丽鹏G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概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经营运作的良性循环,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原告”)于2018年6月12日对拖欠应付公司工程款项的两个相关当事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于2018年6月26日收到案号分别为(2018)鲁民初93号、(2018)鲁民初94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已对上述两个案件进行披露,详情见2018年6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1)。
二、诉讼进展情况
1、案件一((2018)鲁民初93号)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莱芜市雪野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莱芜市雪野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申请将(2018)鲁民初93号案件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移至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华宇园林已采取了必要措施予以应对,争取案件继续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案件二((2018)鲁民初94号)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华宇园林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2018年7月17日,华宇园林与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达成债务和解,约定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内支付14,000万元工程款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支付剩余款项9,138.71万元;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支付第一笔工程款项4,000万元后,华宇园林将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2018年7月18日,华宇园林已收到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支付的第一笔工程款项4,000万元。
2018年7月19日华宇园林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案件一((2018)鲁民初93号)
该诉讼案件是否将移至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案件二((2018)鲁民初94号)
1)华宇园林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根据规定递交撤诉申请后的3-5个工作日公司将收到《民事裁定书》。
2)该诉讼案件中华宇园林为原告,撤诉后对公司无不利影响。本次债务和解,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并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