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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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告编号:2018-09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7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02%股份的股东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2018年7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提请补选齐善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卢绍杰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提请补选齐善杰先生为公司董事,提请各位股东于股东大会就此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齐善杰先生(提名担任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如下:

齐善杰,男,1978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市场总部、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等,现任北京隆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齐善杰先生与新潮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新潮能源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关于提请补选刘斌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李敏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提请补选刘斌先生为公司董事,提请各位股东于股东大会就此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刘斌先生(提名担任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如下:

刘斌,男,1970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现任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中金创新稳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金鼎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监事等职务。

刘斌先生与新潮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0.0000798%新潮能源股份,其中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7.9837%新潮能源股份。刘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与董事候选人简历均由提案人提供。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7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8月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日

至2018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于2018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议案2-3已于2018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