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程度低于其他类型的基金品种。本基金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将风险水平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在风险限制范围内追求收益最大化。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违规超过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①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②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③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④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行处罚事项的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46175万元人民币。此外,对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目前,成都分行已按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总体风险可控,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迈入正轨。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2017年度公司损益,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固收信用研究团队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发行主体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银行信用库并跟踪研究。该行政处罚事件发生后,我们对该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债券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4)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5)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十一、基金的业绩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6月9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5年6月9日至2005年12月8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投资交易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 按照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费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二、释义”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7. 在“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8. 在“十、基金转换”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9.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将数据部分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

10. 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

11. 在“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2.在“十九、风险揭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3.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4. 在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7年12月9日至2018年6月8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