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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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73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7月23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5,419,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68.0958%。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67,915,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22.1846%;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59人,代表股份347,503,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6,903,272股的45.9112%。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二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04,098,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5985%;反对164,621,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1.9393%;弃权 146,699,4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6,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8.46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82,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7341%;反对19,707,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699%;弃权1,785,6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6,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60%。

1.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667,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9029%;反对164,65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1.9456%;弃权145,097,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8.15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51,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545%;反对19,740,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261%;弃权184,2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

1.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654,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9004%;反对164,60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1.9366%;弃权145,157,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8.1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320%;反对19,69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56%;弃权243,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4%。

1.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654,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9.9004%;反对164,667,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1.9482%;弃权145,097,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8.15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320%;反对19,753,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486%;弃权184,2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

1.5拟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667,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9029%;反对164,594,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9341%;弃权145,157,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51,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545%;反对19,680,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231%;弃权243,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4%。

1.6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58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8865%;反对164,738,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9620%;弃权145,097,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5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66,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078%;反对19,82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728%;弃权184,2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

1.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654,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9004%;反对164,60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9366%;弃权145,157,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4320%;反对19,69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456%;弃权243,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4%。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820,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9327%;反对164,65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9456%;弃权144,944,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04,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202%;反对19,740,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261%;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

综上,以上两项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素欣、岑映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