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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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8年7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南品仁、杨澄宇、叶郁郁、黄育蓓、鲁贤、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比例的议案》;

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28日与2018年6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本次配股比例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总股本318,600,000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为95,580,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并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下属房地产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专项自查报告出具之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房地产业务事宜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8年8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8日

至2018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8月6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