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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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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11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自2018年7月27日到2018年8月2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

6、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

10、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1、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不可以撤销。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等)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基金募集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和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本公司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7、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垂询认购事宜。

18、本基金募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本公司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20、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21、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25)。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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