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4日计票通过了《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依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自2018年7月25日起正式由“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锐诚混合”,场内简称保持不变,为“九泰锐诚”。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tamc.com)披露《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t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投票表决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00(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情况如下:
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0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14,875,296.42份。投票截至日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3,978,460.8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3.04%,其中同意的份额为104,703,692.62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91.86%;反对的份额为3,192,045.06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2.80%;弃权的份额为6,082,723.13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5.34%。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7月24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2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后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上述材料将随本公告一并公布,请投资者登录我司网站(www.jtamc.com)查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83号文注册,于2017年3月24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考虑到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长期发展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00。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4日计票通过了《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t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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