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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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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来源。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5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要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45,4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45,4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7,038.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之日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高效、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对回购股份办理注销;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浙江省区的八家控股子公司共同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浙江省区的八家控股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授信额度清单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上海地区四家控股子公司共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上海地区四家控股子公司共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浦支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授信额度清单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品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品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山东省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山东省公司负责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标准,协助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并由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及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期限与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一般经营项目”中增加 “铜精矿购销”项,在“许可经营项目”中增加“天然气的购销”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怡亚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怡亚通”)及深圳怡农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农通咨询”)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怡亚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怡亚通农产品”),怡亚通农产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前海怡亚通持有其80%的股份,怡农通咨询持有其20%的股份。怡农通咨询系怡亚通体系外公司,与怡亚通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怡亚通农产品的经营范围:农产品、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农产品加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及零售。(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8年8月9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8-2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怡通JLC3,期权代码:03778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2018年5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4、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

5、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 年6 月19 日

2、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包括子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共计531人,共计授予21,013万份股票期权。

注:公司原拟向533名激励对象授予21,015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孟亮、孙跃军已离职,公司取消上述2人原本应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调整为531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21,013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7.05 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期权有效期:36个月。

6、行权安排: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本计划在2018-2019年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总体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期权费用作为计算依据。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为负。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怡通JLC3

2、期权代码:037782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7月24日

4、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注:公司原拟向533名激励对象授予21,015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孟亮、孙跃军已离职,公司取消上述2人原本应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调整为531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21,013万份。

除上述2名激励对象取消股权激励外,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涉及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 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共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来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5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要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45,4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45,4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7,038.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之日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公司股份奖励给员工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山东省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山东省公司负责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标准,协助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并由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及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期限与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作O2O

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8年7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合作目的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

二、业务合作情况

项目定位:将公司380消费供应链平台上的百万小微终端(门店)作为金融服务对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发,为全国各地流通领域的门店提供经营性小微(小小微)贷款服务。

借款人:个人(弱经济周期民生行业终端客户)

放款主体: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O2O金融业务描述:基于客户(即借款人)贷款需求,山东省公司负责协助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审核,将其认可的借款人推荐给银行,银行核准额度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山东省公司协助银行处理借款人的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贷后维护等事项,同时由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对上述业务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借款人为公司及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山东省公司审核合格的怡亚通380消费供应链平台上的百万小微终端(门店)客户。具体被担保人信息将根据未来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额度

本协议合作期内,山东省公司与齐鲁银行合作总量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即齐鲁银行对山东省公司推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 担保方式

由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对上述业务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借款人为公司及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期限

《银企合作协议书》的合作期限为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公司”)本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是基于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帮助流通领域的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达到共赢发展的目的。公司及山东省公司就此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同时需向公司及山东省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以保证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O2O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意山东省公司与上述银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希望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操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7,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家全资子公司

共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粤路202号1幢5楼A座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自有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珠宝首饰、化妆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制冷设备、游艇、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木材、电线电缆、音响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燃料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橡塑制品、汽车零配件、酒、有色金属、矿产品(除专项审批)、饲料原料、安防设备、智能家居用品、汽车、钟表、母婴用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钟表维修,食品流通,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仓储(除危险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供应链管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展览展示服务,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停车场(库)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47,137.43万元,净资产为67,963.25万元,总负债为79,174.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81%。

2、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亚路1号6层B座

法定代表人:余任飞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4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区内仓储业务(除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服装、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建材、家具、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家用电器、食品的销售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的总资产为3,128.15万元,净资产为2,763.27万元,总负债为364.8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66%。

3、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

深度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亿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度公司的总资产为408,170.89万元,净资产为249,491.41万元,总负债为158,679.4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8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

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怡亚通仙湖”)

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樊超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一、二类无需许可项目);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农副产品收购与销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怡亚通仙湖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都怡亚通仙湖的总资产为11,722.58万元,净资产为3,032.45万元,总负债为8,690.1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3%。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岩市

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岩市精博亚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精博亚通”)

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闽西交易城二期机电五金市场B4幢五层502

法定代表人:汪伟贤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建材(危险化学品除外)、空调、净水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信息咨询;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岩精博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龙岩精博亚通的总资产为10,084.43万元,净资产为5,543.76万元,总负债为4,540.6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03%。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2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尊美

商贸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尊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尊美商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樱路南昌华峰文具实业有限公司6号办公楼205室

法定代表人:芦莉娟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展览展示服务;家用电器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尊美商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南昌尊美商贸的总资产为8,839.22万元,净资产为58.36万元,总负债为8,780.8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3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怡通众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怡通众合”)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3号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顾海东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不锈钢制品、橱柜、建材、家具、家居用品、厨卫用品、陶瓷制品、木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橡塑制品(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和超薄塑料袋)、酒具、工艺品、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妆品、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家具维修;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家电维修;灯箱展台制作;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怡通众合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青岛怡通众合的总资产为11,448.69万元,净资产为3,050.37万元,总负债为8,398.3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36%。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50,78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40,561.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7,314.94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365.6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639.3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9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6.73%。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2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兴联汇都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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