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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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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8-44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8-4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缪成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书面审核意见的具体内容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其他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和格式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8-46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8年1-6月主要化工产品(碳酸钠、氯化铵、双甘膦、草甘膦)的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注1:碳酸钠、双甘膦销售数量包含公司内销数量;草甘膦原粉除对外销售外,少量用于生产草甘膦水剂。

注2:碳酸钠销量包含直接用于销售的外购数量。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8-47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1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70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100,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2012年7月24日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118,307.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2,881,692.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2)0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末,武骏玻璃项目累计投资总额100,402.79万元,主要建设项目550吨/日和700吨/日的浮法玻璃生产线、深加工车间、天然气管道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从经济性的角度考虑,决定将武骏玻璃配套项目余热发电、石英砂开发项目变更用于“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为: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拟投入的金额为10,455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5,941,198.73元,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1,004,027,851.34元,投入 “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 58,412,076.89 元,使用超募资金517,081,692.41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5,941,198.73元,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8,798,576.4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217,449.44 元。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0号)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984,6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5,699,986.76元,扣除发行费用29,186,983.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6,513,003.0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5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23号验资报告。

2018年1-6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22,008,415.38 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蛋氨酸项目 1,206,490,549.5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813,003.0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余额 7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190,739.4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400,189.95 元。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7号)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66,07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31,009,997.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8,965,15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120,196.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0,924,650.9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年9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6)94号《验资报告》。

2018年1-6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945,928.92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34,285,117.85元,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偿还银行贷款1,439,914,650.9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余额1,988,000,000.00元,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4,512,359.0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33,237,241.2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4901040012428;已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5012100000406200;已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5110120030001418;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1001421000271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4901040012915;武骏公司全资子公司叙永武骏硅材料有限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413410182600014726(以上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1月,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的账号为85110120030001418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已进行销户。2015年7月,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5012100000406200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已进行销户。

本公司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01010120010006927;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1190100100116636;已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5012100000759202;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361000000171078;已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71300000398607;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6384129100011741;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64901040013756;(以上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5012100000759202的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1361000000171078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已进行销户。

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01010120010008642;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64901040014317;已在乐山市商业银行五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5012100000922107;已在平安银行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7707572005;已在成都银行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71300000512540;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1190100100143621;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6384129100019755;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366000000107942(以上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募投项目资金10,404,898.95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48,381,126.96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经2013年7月2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武骏公司的“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3年7月25日,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投入资金414,980,799.74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21,000万元,母公司采用财务资助方式预先投入204,980,799.74元,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3)196号)。

2013年7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部项目募集资金117,580 万元以及与之对应的存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及理财收益之和,扣除置换股东投入资本金 21,000万元后,全部对武骏公司增资。其中19,000万元增加武骏公司实收资本,余额列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前期母公司采用财务资助方式预先投入的 204,980,799.74 元归还母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年8月9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1,000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本金。2013年11月19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04,980,799.74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使用期满后,本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9月3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2月28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2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前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继续运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14年3月3日止,使用期满后,本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2月26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2月9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继续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至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继续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至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继续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至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175,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92,881,692.41元,故形成超募资金517,081,692.41元。

2012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按以下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3、使用超募资金67,081,692.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9月3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议案》。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30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转出150,000,000.00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增资、转出67,081,692.41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已使用超募资金517,081,692.41元。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3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投资不超过一年期限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流动性好、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共投资理财产品6.5亿元,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到期收回,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3,246,228.09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蛋氨酸项目 122,008,415.38 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77,303,552.58 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蛋氨酸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3,637,421.84元,其中预付蛋氨酸技术转让费91,879,779.53元、缴纳相关税费11,752,545.31元,其他手续费5,097.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5)199号《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蛋氨酸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03,637,421.84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年5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5月2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5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70,000,000.00 元,该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一年期限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流动性好、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银行存款利息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共投资理财产品1.2亿元,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到期收回,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402,410.96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2,945,928.92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474,199,768.84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0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186,077.57元,其中预付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设计费2,345,447.67元、技术咨询费700,000.00元、土地款12,120,000.00元、监测费用11,468.00元、相关税费6,910.00元、其他手续费2,251.9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6)320号《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5,186,077.57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0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8月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988,000,000.00元,该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6年10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一年期限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流动性好、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银行存款利息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4.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共投资理财产品14.55亿元,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到期收回,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19,779,024.13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细磷酸盐综合开发项目”主要以公司拥有的盐、磷资源为基础,综合开发精细磷酸盐系列产品。2013年,国内磷化工市场行情持续走低,磷矿石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磷矿石价格大幅下跌。在市场行情大幅变动的情况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暂缓实施“精细磷酸盐综合开发项目”,首发募投项目变更为已在建的“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前期以募集资金支出的各项费用总额45,868,764.23元已于2013年7月3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7月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细磷酸盐综合开发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17,58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7月24日,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止2017年4月28日,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累计投入100,402.79万元。

2017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中的配套项目“余热发电站、石英砂矿开发项目”,变更为“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为:LOW-E 镀膜玻璃生产线,拟投入的金额为10,455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5,941,198.73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7年5月22日,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