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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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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8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朱江、副总经理贺晓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朱光辉(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8年7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朱江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70万股-100万股,贺晓静女士、宋华梅女士、朱光辉先生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30万股。

2018年7月24日,公司接到朱江先生通知,其已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朱江先生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和2018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二、 增持计划后续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董事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朱江已完成增持计划,副总经理贺晓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朱光辉将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股份增持。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 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