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9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以来,公司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要求。公司结合科技发展趋势、业内企业现状以及自身情况,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努力提高商业模式层级、市场拓展能力、平台运行能效、通用产品占比。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其中下属子公司理工雷科结合多年来在军用毫米波领域的技术积累,针对无人驾驶和ADAS系统,研发了用于汽车防撞的毫米波雷达,相关技术指标达到了领先水平。目前该雷达已经完成了前期的各项功能测试,并通过了百度公司的测试,成为百度Apollo生态合作伙伴的首个国产毫米波雷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28.09万元,同比增长33.16%;实现利润总额8,662.95万元,同比增长44.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4.43万元,同比增长34.6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斌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公告编号:2018-091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公告编号:2018-09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9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5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4,22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发行价格为8.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642.4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68.42万元。2015年6月12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670万元后的18,972.42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5]B066号)审验。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52,548股新股募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的配套资金。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共向6名投资者发行61,379,310股,发行价格14.5元/股,募集配套资金889,999,99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640,995.09元。2016年7月14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26,058,999.91元后的863,940,995.09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116号)审验。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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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为利息收入。
鉴于理工雷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理工雷科已于2018年1月19日办理完成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20027400006269651)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831.48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公司子公司理工雷科、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 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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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1)、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理工雷科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相关配套资金
(1)、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2016年8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奇维科技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及理工雷科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948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奇维科技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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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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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9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达伟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公司就相关股权补充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弘达伟业持有公司58,032,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累计补充质押股份1,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弘达伟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4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91%,占公司总股本的4.97%。
公司将持续关注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