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34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核实,截至目前,天雁有限应收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增压器货款19,314,805.93元存在不能按期收回风险。
按照公司风险管控的要求,天雁有限已停止对上述企业供货,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动态,采取密集的措施追讨货款,必要时对上述企业采取法律诉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货款回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35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事项,披露了《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清晰地了解该事项,现将《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对该事项的补充说明
自2014年5月起,天雁有限与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比速”)、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凯特”)发生汽油机增压器购销业务以来,彼此能够友好合作,购销业务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的约定。
2018年以来,重庆比速、重庆凯特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在归还银行贷款后,无法按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对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均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其中对天雁有限所开具的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共计19,314,805.93元。因重庆比速、重庆凯特与天雁有限签订供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结算后三个月,重庆比速、重庆凯特于2018年2月开具了2017年11月应付天雁有限货款的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10,025,439.25元,于2018年4月开具了2018年1月应付天雁有限货款的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9,289,366.68元。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2018年之前重庆比速、重庆凯特支付货款正常,故天雁有限前期未对该款项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如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为19,314,805.93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