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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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
成功竞买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10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

成功竞买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经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西双版纳云宇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版纳云宇”)参与竞买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景洪国投”)持有的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盛璟新城”、“标的企业”)100%的股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8-092、093号公告。)

二、竞买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4日,版纳云宇与景洪国投、盛璟新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版纳云宇按照挂牌条件以人民币2922.34万元成功竞买盛璟新城100%股权。

三、《产权交易合同》(下称“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1、景洪国投将盛璟新城100%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2922.34万元转让给版纳云宇。

2、版纳云宇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版纳云宇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盛璟新城向景洪国投清偿债权人民币296,296,622.38元及该笔款项自景洪国投实际投入之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

3、在版纳云宇付清上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由版纳云宇负责办理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景洪国投、盛璟新城应积极配合版纳云宇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提供所需相关文件。

4、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后,盛璟新城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及承担,盛璟新城存续期间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版纳云宇按出资额享有相应权利或承担相应责任。版纳云宇应按所持盛璟新城股权比例及时向盛璟新城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履行债务、合同及协议。

景洪国投与盛璟新城、第三方签订的与盛璟新城有关的全部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约定的景洪国投权利义务,全部由版纳云宇享有和承担。

股权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转让标的发生的损益由版纳云宇承担或享有。

5、景洪国投若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股权交付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版纳云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版纳云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景洪国投按照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

版纳云宇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向景洪国投支付违约金,且景洪国投将不予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直至版纳云宇付清上述款项。

6、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景洪国投、版纳云宇、盛璟新城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景洪国投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景洪国投、版纳云宇、盛璟新城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