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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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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5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华伟先生、童小川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董事金焘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纪武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5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田玉双女士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5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辞任董事情况

董事华伟先生、童小川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董事金焘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华伟先生、童小川先生、金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增补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增补姚祖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增补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姚祖辉先生简历

姚祖辉先生,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四川江油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5.09-1989.07 镇江船舶学院读书;

1989.07-1991.01 上海中华造船厂工作(锻炼);

1991.01-1999.07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工作;

1999.07-2000.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工作;

2000.12-2003.0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

2003.03-2005.0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处处长;

2005.07-2008.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处长;

2008.08-2009.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

2009.02-2015.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15.12-2016.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2016.01-2016.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2016.05-2016.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6.12-2018.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资本控股(天津)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01-2018.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资本控股(天津)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08-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专务、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资本控股(天津)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高晓敏先生简历

高晓敏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江苏无锡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专业,1990年4月毕业于中国舰船研究院轮机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系“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先进工作者、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1990.04-1993.05 七一一所九室科员;

1993.05-1996.04 七一一所传动部九室主任助理、专业组组长;

1996.04-1996.06 七一一所传动部九室常务副主任;

1998.10-2002.08 七一一所传动部理事兼传动装置研究中心主任;

2002.08-2004.03 七一一所传动部总工、理事兼传动装置研究中心主任;

2004.03-2004.04 七一一所传动部党总支书记、总工程师、副理事长兼传动装置研究中心主任;

2004.04-2005.06 七一一所传动部总工、副理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传动装置研究中心、通用机械开发中心主任;

2005.06-2007.04 七一一所传动部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传动中心主任;

2007.04-2008.03 七一一所柴研部常务副总经理;

2008.03-2009.06 七一一所动装部总经理;

2009.06-2010.07 七一一所动装部总经理兼上海齐耀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2010.07-2012.08 七一一所所长助理、动装部总经理兼上海齐耀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08-2012.12 七一一所副所长、动装部总经理兼上海齐耀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12-2014.12 七一一所副所长、动装部总经理;

2014.12-2015.08 七一一所副所长;

2015.08-2017.01 七一一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01-2017.06 七○四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06-2017.09 七○四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7.09-至 今 七○四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桂文彬先生简历

桂文彬先生,男,汉族,1971年3月生,江苏扬州人,1993年0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硕士,研究员。

1989.09-1993.07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船舶工程系船舶工程专业学生;

1993.07-1995.03 704所检测中心科员;

1997.09-1998.05 704所机电工程部输弹工程副科长;

1998.05-1999.06 704所机电工程部主任助理;

1999.06-2003.12 704所一室副主任;

1999.09-2002.12 其间在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在职学习;

2003.12-2005.07 704所一室主任;

2005.07-2006.05 704所军品三部常务副主任;

2006.05-2011.05 704所军品三部主任;

2011.05-2011.09 704所特种装置事业部主任;

2011.09-2012.08 704所所长助理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08-2013.12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12-2014.09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2014.09-2018.02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02-至今 712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5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37,950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5,242.5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已拨付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总额215,883.00万元的50%,即总计不超过107,941.5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2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7,941.50万元全部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3,05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3,05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73,297.02万元(含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05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 2018 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对各下属公司募投项目资金进行拨付。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下属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合计不超过37,95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拨付募投项目资金及补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37,95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9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8-05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3日

至2018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于2018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已于2018年7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7月26日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 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 记;

(四)登记时间:2018 年8月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010961

传真号码:010-88010958

邮编:100097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