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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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18-03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科中国投”)直接持有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93,220,33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7年3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向亚新科中国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股份已于2018年3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亚新科中国投《关于计划减持郑煤机股份的告知函》。亚新科中国投拟于2018年7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7,324,71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拟减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定价原则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2017年3月持有公司股份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亚新科中国投于2016年3月24日在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以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简称“《协议书》”)时,签署《关于认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根据《协议书》取得的郑煤机股份,应根据适用法律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进行锁定。若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郑煤机与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承诺人由于郑煤机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亚新科中国投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亚新科中国投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亚新科中国投减持期间及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亚新科中国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