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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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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郭翥先生召集,并经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推举,郭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人):王雪(主任委员)、郭翥、刘胜贵;

审计委员会(3人):徐建新(主任委员)、张斌、谢红兵;

提名委员会(3人):谢红兵(主任委员)、郭翥、张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张斌(主任委员)、郭翥、谢红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郭翥先生为公司总裁,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晨、戴茂滨、杨凯、徐萌、周发成、陈洁敏、路晶晶为公司副总裁,协助公司总裁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路晶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寅珏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公司内审机构,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龚小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证券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八条的内容做相应的修订,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变更为: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内容中将下一届董事会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或上届董事会四名以上董事联名”变更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或上届董事会四名以上董事联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寅珏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8

上海顺灏新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25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钲霖先生具备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钲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人):王雪(主任委员)、郭翥、刘胜贵;

审计委员会(3人):徐建新(主任委员)、张斌、谢红兵;

提名委员会(3人):谢红兵(主任委员)、郭翥、张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张斌(主任委员)、郭翥、谢红兵。

郭翥先生、王雪先生、刘胜贵先生、徐建新先生、张斌先生、谢红兵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总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郭翥先生为公司总裁,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晨、戴茂滨、杨凯、徐萌、周发成、陈洁敏、路晶晶为公司副总裁,协助公司总裁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袁晨先生、戴茂滨先生、杨凯先生、徐萌先生、周发成先生、陈洁敏先生、路晶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路晶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路晶晶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路晶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七、聘任公司审计总监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寅珏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公司内审机构,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寅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龚小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证券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小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

1、王钲霖先生,男,1995年2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美国纽约州The New School大学,2017年至今任职于美国Jawstrow lnc.。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钲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的儿子。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郭翥先生,男,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至2009年任汕头市技术监督局质检科科员,2009年至2010年任乐德罗(新加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正兴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6月30日起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42,55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先生的妹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胜贵先生,男, 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印刷事业部副经理、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胜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建新先生,男,195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1982年2月至1997年11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1997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东方国际集团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总经济师,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曾兼任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起担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雪先生,男,1977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专业。2001年至2008年1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今,任天马论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亿山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放马过来(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 任上海尚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铝团(上海)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谢红兵先生,男,195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8年4月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主持工作副行长、营业处处长、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行长,1998年5月至2005年7月任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香港)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至今,兼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已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红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斌先生,男,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研究生导师。1991年9月至19977月任江苏农学院教师;1998年9月至今,任职于扬州大学,先后担任会计学系办公室主任、会计学系主任。2011年4月至2017年6月,兼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苏奥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扬州市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扬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北京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企业财税法务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袁晨先生,男,196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程师。1983年7月至1992年6月任上海真空喷铝包装材料厂技术科科长,1992年6月至1995年11月任上海申永烫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11月至 1999年4月任宁波宝马烫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工艺部经理,1999年4月至2002年6月任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2年6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顺灏股份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袁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7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戴茂滨先生,男,196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0年3月至1994年3月任上海三联公共关系公司外联部经理,1994年4月至1996年9月任海南太平洋食品轻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6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上海绿新烟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8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3至今兼任湖北绿新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茂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杨凯先生,男,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南京金箔集团金达公司。2005年6月至2015年6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7月起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徐萌先生,男,196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10月至1986年10月部队服役,1987年2月至1998年5月工商银行江西上饶信州支行信贷部副科长、科长,1998年6月至2003年12月交通银行上海杨浦、徐汇支行信贷部副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鹏华基金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中德安联人寿银保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12年9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南部审计中心主任,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北大方正人寿银保部总经理。2018年5月加入顺灏股份,现任顺灏股份投融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周发成先生,男,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4月至2009年7月任江苏大亚集团、兴联铝箔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8年6月任顺灏股份全资子公司蚌埠金叶滤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发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1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陈洁敏先生,男,1965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3年至1997年大中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至2004年香港华益(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财务经理,2005年至2016年8月历任顺灏股份财务部主管、证券投资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今任顺灏股份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洁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路晶晶女士,女,1987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10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上海海魄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点点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2018年7月起,任职于顺灏股份董事会办公室。路晶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路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周寅珏女士,女,1978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先后任审计部经理、总监。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任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顺灏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寅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龚小刚先生,男,1986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历史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浙江通志·政府卷》编辑室从事编辑工作。2016年8月起就职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证券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龚小刚先生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龚小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变化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于 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号)核准,公司向谢就城、洪文光和陈永贵三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687,468,00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709,104,615.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753,773.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9,609,605.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上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上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和“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139.0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就顺灏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064号)。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商业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制度规定,在批准的额度内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投资行为,确保程序合规,执行制度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的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安信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