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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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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7、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8、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项目

更正前:

(续)

(续)

更正后:

(续)

(续)

(三)2015年度

1、无形资产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2、商誉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3、未分配利润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4、管理费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5、所得税费用项目

更正前: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更正后: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7、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更正前:

更正后

8、合并成本及商誉

更正前:

更正后:

9、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更正前:

更正后:

五、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瑞华专函字[2018]45040005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披露的审核报告。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一)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并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是合法和必要的,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瑞华专函字[2018]45040005号)。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62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4号文《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4.093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732.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8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54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5010002号)。2018年1-6月已使用募集资金1,077.1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685.19万元,2018年6月末募集资金余额为2,986.05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28.5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4个专户,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与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5年6月2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江南支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及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8月2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改名为: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鸥物流”)与浦发银行及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变更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6年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未完成的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光大证券承接。2016年11月30日,光大证券与公司及云鸥物流、北部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替代光大证券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持续督导。2018年7月25日,中天国富证券与公司及云鸥物流、北部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18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为:1、在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中增加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内容,该内容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2、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中智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宁五合变更为南宁牛湾,实施方式由租赁仓库经营变更为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实施方式更改后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拟投入金额7,800万元,与原来租赁仓库经营实施方案相比增加1,487.70万元。以上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312.68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第45010003号)。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312.6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将股票募集资金6,312.6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5,677.3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77.3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4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定于在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中增加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内容,该内容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项目到2018年6月末累计使用了自有资金2,783万元用于建设。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11: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姚宏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