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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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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本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不高于0.5%,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5%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费用和认购佣金的计算方法

1)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5%,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5%=5.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5%)=1005.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5.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认购费率为0.3%,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1.00×800,000×0.3%=2,400.00元

认购金额=1.00×800,000×(1+0.3%)=802,400.00元

该投资者所得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800,000+100/1.00=800,100份

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802,40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可得到800,100份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i=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者仍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以上调整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此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它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为该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标的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各成份股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等允许其认购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募集结束前,如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将也纳入认购清单。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3、其他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接受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申请。发售机构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4、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5、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的开户

投资者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2)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3)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现金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现金认购机构。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本基金的发售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然后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① 个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三份;

③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④ 个人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⑤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通过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若认购申请确认失败后认购资金的回款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4)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①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②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③ 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④ 兴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20010010003889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5)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ETF”;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华安直销中心并电话确认。华安直销中心联系电话:(021)38969933;传真:(021)33626833。

2、其他发售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①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②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③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人以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人以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3)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因网下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期间自被冻结之日起至被过户至本基金证券账户之日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3、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T+2日内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4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4、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结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王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 6606 0069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8254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网下现金认购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73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H座2503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赵安平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3、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代理机构

A、网下现金认购代理机构:

(1)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业务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021-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业务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61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业务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 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citicssd.com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常喆

业务联系人:刘河滨

联系电话:010-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业务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业务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021-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业务联系人:姚巍

联系电话:021-22169502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业务联系人:秦雨晴

联系电话:021-2031519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业务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1118795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业务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186128352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11) 国泰君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户服务电话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业务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B、网下股票认购代理机构:

(1)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8254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业务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61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业务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 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citicssd.com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常喆

业务联系人:刘河滨

联系电话:010-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业务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业务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021-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业务联系人:姚巍

联系电话:021-22169502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业务联系人:秦雨晴

联系电话:021-2031519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业务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1118795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业务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186128352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11) 国泰君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户服务电话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4、网上现金认购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认购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负责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 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等允许其认购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遇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换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