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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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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6号)文件,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522,331,879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6,095,842股股份、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012,017股股份、向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发行17,609,614股股份、向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509,013股股份、向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6,509,013股股份、向嘉融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4,527,931股股份、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12,464,304股股份、向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1,006,008股股份、向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006,008股股份、向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1,006,008股股份、向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9,905,407股股份、向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254,506股股份、向中国盐业总公司发行5,503,004股股份、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503,004股股份、向王杰光发行1,650,901股股份、向郑银平发行275,150股股份、向曹立发行55,03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3,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卫东、张友武

联系电话:0561-2338135、2338588

传真:0561-3091910

电子邮箱:XWD_tyk@hbcoal.com ahlmkh@hbcoal.com

2、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光行、胡永舜

联系电话:0551-62207986

传真:0551-62207991

电子邮箱:heguangxing@gyzq.com.cn huyongshun@gyzq.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