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66            公司简称:济川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推进,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相继挂牌成立。在研发方面,国家药监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药品监管部门)2016年开始的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也从解决积压逐步向鼓励创新方向发展,从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等各个环节鼓励企业创新研发。在市场方面,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医保支付改革、招投标政策改革,医药行业将受到深远影响。

在此形势下,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指导思想,坚持实施大品种战略,积极开拓市场资源,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372.47万元,较上年增长3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5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476.5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4.81%、51.22%。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加强研发项目立项,有序推进研发项目进程,稳步推进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同时不断扩充公司的技术研发队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他达拉非片的BE试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药品在研项目中获得临床试验批件17项,进入BE试验1项,完成BE试验2项,Ⅱ期临床3项,Ⅲ期临床8项,申报生产16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合作开展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的二次开发项目,为后续产品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5项专利,包括一种蒲地蓝抗菌止痒沐浴露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834512.2)、泊沙康唑口服混悬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360335.9)、一种西他沙星的合成方法(ZL201610106386.3)、一种西他沙星颗粒剂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0106385.9)及一种中药复方及其在制备治疗慢性盆腔炎的药物中的应用(ZL201410804650.1)。

2、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中药材的基源研究和资源评估,药材资源供应稳定;持续完善产品全过程质量追溯和品质控制系统,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持续强化GMP督查、审计和自检力度,确保GMP管理常态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原料药五车间(亚甲蓝、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盐酸利多卡因)、口服液五车间(合剂)、中药二车间(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的GM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公司经营产品质量稳定,无药品质量事故发生,无不合格产品被公告等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有序推进3号液体楼项目、开发区项目、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

3、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大品种战略,加强空白医院及药店的开发力度以及销售团队的队伍建设,在巩固现有主力品种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推进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以及东科制药产品的销售上量,公司主要产品销售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除继续巩固现有医院市场外,公司积极开拓OTC零售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开发,打造专业的OTC销售队伍,药店销售规模和销售占比不断提升。2018年6月,公司与中康资讯联合举办了首届“同舟论坛”—全国OTC连锁峰会,与连锁药店共同探索院外药学服务的新模式,输出公司在医疗市场积累的学术推广经验及品牌声誉等资源,促进合作共赢。

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及时掌握政策变化趋势,积极应对各省级医保目录的增补工作以及招投标工作。2018年上半年,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新进入的河南、吉林、山东、安徽省新版医保目录开始执行。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18-041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自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董自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董自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西藏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16.90万股股份,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0.02%。

根据《公司法》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自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自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内部程序,尽快选聘新任董事。

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董自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董自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18-042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济川药业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屠鹏飞先生、吴星宇先生、晁恩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审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18-043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在济川药业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4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济川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84.3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53,76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2,189,239.00元。资金于2014年1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2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218.92万元全额向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股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169,2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2,259,994.4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928,589.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331,405.20元。资金于2016年5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69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5月,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7,331,405.20 元全额向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 100%的股份。济川有限继续对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济药业”)增资11,172.00万元,对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医药”)增资7,766.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济川有限将继续持有天济药业和济源医药100%股权。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5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31,6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发行总额84,316万元,发行费用1,52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资金于2017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2,114.23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 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营业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济药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济源医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 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57.2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218.92万元。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361.02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33.14万元。

3、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39.9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三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463.73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474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844.89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9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800.72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1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济川有限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年3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天济药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从2017年3月24日起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2013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11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 5.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1.5亿元的2013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7.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3,200.00万元用于购买民生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将不超过1.6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前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合计不超过2.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3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天济药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从2017年3月24日起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2013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11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 5.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1.5亿元的2013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7.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2600.00万元、天济药业尚有4,000.00万元用于购买民生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 5.5亿元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1.5亿元的2013年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7.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及东科制药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7,500.00万元、东科制药尚有22,500.00万元用于购买民生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截至2018年4月20日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5,073,588.89元结转用于开发区分厂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结转金额为35,067,550.54元。将利息收入结转至开发区分厂项目使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4月21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2月13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一(称量洗衣中心、溶液剂二车间、高架库、液体楼项目)和项目二(固体三车间项目)已结项,因项目一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22,394,818.91元的不足,项目二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18,024,172.95元的结余,故将项目二的结余部分变更用于项目一,项目一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参见公司2015年2月16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开发区分厂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932.46万元及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506.76万元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数系发行费用。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发行费用。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5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西藏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恒川”)持有公司股份12,216,486股,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西藏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16,486股,即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8,143,355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6,286,711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1:上述表中的持股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

注2:西藏恒川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济川控股全资子公司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表中的持股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济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西藏恒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16,486股,即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8,143,355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6,286,711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西藏恒川作为重组方之一在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股份限售承诺如下: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2013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5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本公告日,西藏恒川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西藏恒川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