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总股本370,549,43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1,164,830股。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定价原则

①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③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④遵循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7、发行时间,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保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九)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公司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就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公司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募集资金规模等与配股方案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及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董事会按照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的结果,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以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于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发行前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修订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确定为配股失败,在此情况下,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0、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下午2:00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与本次配股事宜相关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4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9)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7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2、发行方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总股本370,549,43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1,164,830股。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定价原则

①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③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④遵循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7、发行时间,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进行的分析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保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助于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公司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的梳理和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日期: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或“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申请人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2018年3月31日总股本370,549,434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1,164,83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81,714,264股。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配售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87,300万元;

5、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76.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90.77万元。根据2018年1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以及全年度预计实现订单情况,假设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存在三种情况,即比2017年对应项目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

6、测算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保持不变。

2、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0%。

3、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20%。

二、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由于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支持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

伴随着金属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其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应运而生的金属废料也相应增多,故而金属回收利用量也在逐年增加。在全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发展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对再生金属回收利用重视不断提升。世界废金属回收利用装备制造业的飞速发展增加了我国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实施的紧迫性。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提高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制垃圾分类制度,从制度体系构建角度推进资源循环利用。2016年年初,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的工作方向,有效推动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制造业一方面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原始创新技术过少、技术集成和再创新能力薄弱;另一方面,我国自主研发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也有所欠缺,产业化水平与发展速度还无法满足日益紧迫的环境污染治理需求。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和产品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将对推动我国再生资源装备和循环经济领域行业的发展发挥正面作用,与此同时也能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将对湖北省和宜昌市域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实现公司成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和循环经济领域行业领头羊的战略目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新增一定量的就业机会,带动和推进宜昌地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效益显著。

(二)项目建设是保护环境和发展环保装备产业的需要

城市垃圾处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城市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垃圾激增,但垃圾处理能力却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水平,关系着环境保护的治理水平。目前,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也存在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等状况,影响了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虽然国家、企业和高校在垃圾处理新技术开发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形势的不断严峻,垃圾处理技术尚无法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在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加大对垃圾处理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标准规范研究、新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的产业化研发投入,有计划的建立一批新技术的示范工程,利用我国巨大的市场需求优势,为我国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使“城市垃圾”变成“城市矿产”。

在全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环保装备产业已成为各国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发达国家的环保装备技术正向深度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产品也随之向标准化、成套化、系列化方向发展。世界环保装备制造业的飞速发展,增加了我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实施的紧迫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对于加快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推动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急需解决流动资金趋紧的局面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支持和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业绩实现了稳步提升。2015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7,479.16万元、243,678.66万元和245,833.27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2.45%、12.05%和0.88%。

2018年以来,天奇股份受益于行业发展形势,废钢破碎生产线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供不应求,订单量剧增,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2018年1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78,27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6.53%,实现净利润7,577.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74.00%。随着公司业务的飞速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产生了更大的需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91,74万元,公司流动资金呈现趋紧的形势。

鉴于公司2018年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为更快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天奇股份本次拟通过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有效解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扩产及智能升级项目”、“宜昌力帝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备扩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主营业务,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现有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循环产业做大做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做好了相关的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人员方面,公司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质量控制、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均配备了专业人才,并且在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不断进行人才的输入和更新。除内部人员的配备之外,公司与外部专业人士和机构也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为新业务拓展建立了有效的人才保障。

技术方面,公司稳扎稳打,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基地和环保设备基地的建设,并遵循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导向,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以及环保设备制造行业的布局工作。

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帝股份”)是国内知名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装备制造企业,其生产的大功率破碎机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2017年力帝股份入选商务部“分拣加工先进适用技术”单位,成功研发的10,000马力破碎机、1,600KW预碎机,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宜昌力帝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帝环保”)是以研制生产环保设备(废钢加工设备)为龙头,集科研、开发、制造、经营、外贸为一体的大型现代企业。其生产的产品标准均采用GB887-996、JB/ZQ8008-88、GB10595等国家、行业标准,产品从设计、制造到装配调试,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具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良好的企业管理,通过了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力帝环保在研发方面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研发项目10项均已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环保设备的市场拓展打下扎实的技术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物流自动化装备系统、风电零部件和循环产业。公司在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自身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既定发展战略,在稳步发展物流自动化装备系统的同时,在循环产业方面进行了拓展,实现了业绩的稳定增长。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一季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7,479.16万元、243,678.66万元、245,833.27万元和78,276.2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45%、12.05%、0.88%和86.53%;分别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9,864.65万元、10,394.01万元、8,476.64万元和7,134.75万元。

(二)公司现有业务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及改进措施

从国内市场情况来看,目前国内传统汽车市场趋于饱和,新能源汽车市场方兴未艾。从海外市场来看,国外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要求更加复杂、竞价更加规范。

公司需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敏感度和关注度,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制定专门的营销策略,尽全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持续努力探索和拓展整体车厂EPC总包业务,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此外,为增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将引进行业内外籍专业人才,着重负责欧美市场的开拓和推广,此举将有助于公司提升信息获取、订单承接、项目管理和验收的能力和水平。

2、汇率波动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国外营业收入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会影响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优势,进而影响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最终影响公司出口业务量和盈利水平。

为尽可能的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来会根据需要选择远期结汇锁定汇率或是通过外币贷款来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及改进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所涉及的业务也更加广泛。其中,部分子公司业务落后,产能过剩,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产生一定制约。

为应对该情况,公司将进一步调整落后业态,坚持“去枝保干”的工作原则,加大对落后产业、多余产能、低附加值业态的优胜劣汰力度,对产品无法适应市场的企业实现关停并转,逐步转化、剥离非核心业务和不盈利的公司,减轻负担。

(三)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加强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进行业务拓展,强化公司在物流自动化装备系统、循环产业等业务领域的优势,提高投资业务能力并加强人才保障,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在夯实公司组织发展能力基础上,实现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扩产及智能升级项目”和“宜昌力帝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备扩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现有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依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落实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所处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股东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本次配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配股”)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做出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本次配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公司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进行配股融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措施决定书1次,具体如下:

2015年5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对公司出具《关于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59号)。

(1)监管函内容

2015年5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5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发现公司存在如下情况:

“经查,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天奇”)2014年与关联方安徽欧保天奇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保天奇”)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791.65万元。其中,你公司为欧保天奇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铜陵天奇与欧保天奇因银行委托支付放款原因发生5,791.65万元非经营性往来。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余额为零。对于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你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0.2.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针对监管函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强化工作责任,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更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以此为契机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把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向业务部门传达,开展深刻的反省自查,督促各部门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公告编号:2018-06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0日(周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9日—2018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15:00—2018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2须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情况和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四、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 登记时间: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17日 9:00-16:0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0510-82720289

邮箱:liukangni@jsmiracle.com

联系人:刘康妮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邮政编码:214187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与公司进行确认。

(二) 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它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七、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9;

2、投票简称:天奇投票;

3、设置议案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 1。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联系电话: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额: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全额认购可认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公司2018年度配股可认配股份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控制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配股方案中的可认配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该认购承诺需待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