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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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8-04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2、合同采取分批发货、装船发货后60日内付款的结算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迟延、汇率异常波动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3、合同预计在2018年-2019年确认收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法国圣戈班、德国可耐福签订重大经营合同暨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合同签署进展

公司于今日与德国可耐福正式签署合同,公司按照约定于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向德国可耐福供应纤维素醚,结算方式为每批次货物装船发货后60日内付款。如果供应商在交货时违约,则必须为每天延迟支付合同罚款,金额为购买价格的0.1%,但不得超过订单总价值的3%。该合同法律关系受德国法律管辖,与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根据德国仲裁机构(DIS)的规则决定,仲裁过程使用英语,仲裁程序的地点为德国法兰克福。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现有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及此类合同的能力。

2、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合同采取分批发货、装船发货后60日内付款的结算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迟延、汇率异常波动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