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8—032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0万股、390万股分别补充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1、出质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质押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
质押股份数量: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质权人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质押登记日:2018年7月26日
质押股份数量: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2、质押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3、截至本公告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127.3442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本次补充质押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8841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7.30%,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
二、本次股权质押的情况说明
1、2016年12月30日、2017年2月24日、2017年12月14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20万股、600万股、390万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2018年6月8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以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3号、临2017-016号、临2017-058号、临2018-023号)。上述四笔质押的期限为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用途是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述四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按照《质押合同》,在授信期内,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质押率超过限定比例,则质权人有权平仓。对此可能引发的风险,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4、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