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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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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18南京银行CD045(代码:111894056)为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6月22日,江苏银监局针对南京银行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超过监管规定,处以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9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针对南京银行的如下事由对南京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一)下属支行作为异地存款银行的开户银行,涉及47户银行同业账户;(二)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三)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四)对账地址(联系地址)不是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址,涉及34户银行同业账户;(五)未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涉及1户银行同业账户;(六)未执行久悬制度,涉及6户银行同业账户。

18广发银行CD054(代码:111820054)为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针对广发银行的如下事由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553.79万元,并处3倍罚款人民币52661.37万元,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万元,罚没合计人民币72215.16万元:(一)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二)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三)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不到位;(五)对押品评估费用管理不到位;(六)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信息;(七)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八)会计核算管理薄弱;(九)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控制未按规定执行;(十)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督不到位,未尽职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十一)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十二)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

本基金投资17平安银行CD507、18上海银行CD063、17浦发银行CD453、17浦发银行CD524、18南京银行CD045、18广发银行CD054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7平安银行CD507、18上海银行CD063、17浦发银行CD453、17浦发银行CD524、18南京银行CD045、18广发银行CD054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自2017年9月5日起,本基金增设B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9月14日。

3、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自2017年9月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9月6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销售服务费;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不从销售服务费中列支。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9和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1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基金登记机构信息。

6. 在“六、基金的运作方式及份额类别设置”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十、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补充了本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0. 在“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11. 在“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3. 在“二十、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4. 在“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5. 在“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6. 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