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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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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46           公司简称:恒力股份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2,78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97,481.25元。此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是世界经济与贸易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和剧烈变化的一个时期,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不断遭遇各种形式的政治孤立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严峻考验,仍处于阵痛、适应与缓冲的过渡期,尤其是美国实施的货币紧缩和贸易保护的内外政策所产生的经济外溢效应正在加快显现,对全球经济回暖势头和贸易投资结构变化逐步产生更大程度、更深范围的影响,世界经济短期内难言向好,国家、区域之间的政治碰撞、经济纠纷、贸易摩擦增多,企业对外投资、贸易、进出口所面临的政策壁垒、关税风险和汇率价格波动都有所加大。尽管受到国际上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和国内去杠杆泡沫化进程等国际环境与改革因素的持续影响,我国经济在今年上半年仍取得了6.8%的稳定、可观的增长水平,居民的消费规模增长与消费结构升级无疑成为了当前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8.5%,对国内经济拉动的效能持续增强。传统经济逐步转型升级,新经济加快孕育发展,加上大众消费的基础性支撑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持续赋能,推动并实现着我国经济不断向着结构转型和动能转换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前行。

放在这个大时代波澜起伏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变迁背景下,我国聚酯化纤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也都曾先后经历了产能结构落后与生产规模过剩之初的供过于求和阵痛曲折,并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去”落后无效产能,“降”产业链条库存,“补”高端产能短板,“构”一体业务体系,整个产业链在产品供给端不断优化和消费需求端强力拉动下,逐步走出低谷徘徊,实现了经营业绩复苏,这也是我国经济正在进行的加快调整、转型、升级与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一个行业缩影,回到行业具体层面:

原料成本端,上半年原油价格呈现明显的强势震荡走势,价格中枢进一步上移,加上人民币由升值通道进入贬值区间,推动了聚酯化纤产业链的人民币计价的原料成本与产品价格的价格总体上行与逐级转导波动,但由成本端和汇率端所主导的价格上涨动力也将随着这些因素的波动幅度放缓而逐步减弱。消费需求端,下游终端在国内消费持续拉动下仍保持稳定增长,消费频次加快,消费数量加大,产品升级内涵不断丰富,聚酯消费的替代性不断增强,出口贸易规模也逐步企稳回升,当前汇率贬值也有利于出口成本优化,尤其是对一路一带沿线国家的纺织服装等出口规模呈现加快增长趋势。此外,成本上涨通道与环保强压态势也继续强化了各环节的补库存策略与提前备货操作,今年开始实施的禁废令带来了原生聚酯替代再生进口的消费增量,行业消费量能仍是稳定且可持续的,支撑了整个产业链的回暖向好与景气发展。产能供给端,上游PX在恒力炼化、浙江石化两大炼化项目投产前,供给规模尚难发生大的结构性变化,上半年我国PX的进口依存度也进一步突破至60%以上水平。中游PTA复产产能的规模和强度预计将会越来越小,且近两年的新产能投放处于一个空档期,投产预期最近的恒力石化250万吨项目和新凤鸣200万吨项目也得等到2020年左右,产能可见的天花板导致PTA供给偏紧的局面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缓解。而聚酯产能的扩张速度则有所加快,自从2016年筑底后,进入2017年开始行业产能增速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扩张区间,2018年也将是一个投产高峰期,一方面新增聚酯产能将会有效支撑上游产能运行,另一方面聚酯产能增量能否合理匹配终端消费增长也是行业能否继续延续高景气周期的关键。

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一次重组上市完成后,通过第二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了实际控制人在产业链中、上游环节的660万吨/年PTA产能资产与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并随后启动了150万吨乙烯工程项目、135万吨聚酯新材料项目和250万吨PTA项目,横向强化公司在现有的聚酯与PTA业务领域的产能规模与工艺技术的综合领先优势,纵向延伸至产业链上游的炼化、芳烃和乙烯环节,打开了上市公司发展的原材料瓶颈和一体化协同发展空间,公司逐步打造并不断完善从“原油—芳烃、乙烯—PTA、乙二醇—聚酯—民用丝、工业丝、聚酯切片、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的全产业链一体化的上市平台发展模式,推动实现恒力从“一滴油”到“一根丝”的聚酯化纤各个产业链条环节的全链条战略布局与全覆盖业务经营。在着力产业拓展与业务延伸同时,公司也不断加强自身在经营机制、技术手段与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内生增长动力,立足实体产业,聚焦主业发展,持续做优、做强恒力的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具体如下:

一、横向强化现有“PTA-聚酯”业务结构,夯实中下游环节产能的基础优势

第二次重组完成后,在公司炼化和乙烯两大项目投产前,公司当前的经营业务主轴由重组前的以聚酯业务板块为主转变为以“PTA-聚酯化纤”产业链为主,产业协同水平与经营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聚酯业板块公司目前拥有281万吨的聚合能力,在建的年产135万吨多功能高品质纺织新材料项目建成后,公司聚酯总产能将突破400万吨规模;PTA业务板块,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目前已在大连长兴岛建成投产了三条线(每条线220万吨)合计660万吨/年PTA生产装置,目前是全球单体产能最大的PTA生产基地,正在建设的年产250万吨PTA-4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PTA产能将由660万吨/年增加至910万吨/年,产量将达到年产千万吨级别,公司聚酯、PTA业务板块的产能结构升级与规模工艺优势将更为明显,对上游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纵向延伸全产业链上游业务领域,打开上市公司全产业协同与跨越成长的通道

目前,公司2000万吨大型炼化项目已处于安装建设高峰期的尾声,整个项目的工作重心正逐步由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向工厂调试、投料生产阶段转变,项目预计将于今年四季度投料生产,公司将领先于行业率先打通并最快实现从“原油—芳烃—PTA—聚酯”的全产业链一体化运作模式。与此同时,公司150万吨/年乙烯项目也已启动建设,相关项目审批环节与长周期设备采购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前期基础设计与施工阶段,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打通从“原油-烯烃—乙二醇—聚酯”的另一产业链条。公司炼化和乙烯项目以及已有和正在建的910万吨PTA产能都布局在大连长兴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具备2000万吨炼化、450万吨芳烃、150万吨乙烯、168万吨乙二醇和910万吨PTA等超大规模一体化产能,配备了国内其它项目所不完全拥有的包括2个30万吨原油码头、400MW热电厂等在内的各类自备的大型港口、交通、能源等全配套支撑,且生产出来的PX、醋酸、乙烯料等中间产品都直接通过管道输入加工环节,直接生产出PTA、乙二醇等上游原材料以及高端化工品和高质油品等副产品,具备了一流的综合规模成本竞争优势和产能一体化战略协同价值,将成为未来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三、实施基于工艺成本创新的产品研发与市场销售联动,巩固高端市场领先地位

行业领先的规模成本曲线与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支撑着关键市场的拓展能力,也代表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与盈利潜力。公司技术、工艺、市场及研发的投入金额大,研发成本高,机制灵活,模式新颖,不易被仿效复制,综合效益明显,盈利能力高于同行水平,基于全产业链优势,公司构筑的技术与市场的护城河能够有效抵御来自产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行业经营风险。公司积极推进基于成本领先的产能产品结构优化与研销联动创新机制,打造快速响应和服务市场的能力。在聚酯业务板块,公司走的是差异化、高端化的发展路径,在行业内掌握关键的市场技术资源,兼具技术研发优势和规模成本优势,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PTA业务领域,已投产的恒力石化660万吨/PTA产能主要生产工艺为英威达工艺,核心设备空压机组采用德国曼透平的空压机组,催化焚烧技术采用德国巴斯夫的先进工艺。上述工业设备在行业均具有领先地位,良好的工艺技术及设备保证了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稳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盈利能力。近年来随着英威达对工艺的不断改进,PTA生产的原料消耗和能耗水平也不断降低,恒力石化已成为全球PTA生产使用专利技术最多的生产基地之一,物耗和能耗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四、持续推进智能化设备改造与数字化管理改善,再造产业发展的技术新动能

技术与管理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构筑行业先进产能平台与优质产品结构的重要战略支撑。公司正着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产能,为企业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再造新动能。公司将“智能互联”作为先进产能建设之外的产业升级转型的另一切入点,通过“机器换人”、“自动换机械”、“成套换单台”、“智能换数字”等方式,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从“人口红利”向“技术红利”转变。公司借助智能制造、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应用,进一步推进全过程智能化制造水平,通过自主研发的产品检测系统、自动条码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销售系统,与ERP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全流程管控,有效提升了生产经营效率和产品物流效率,降低用工成本和工作强度,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质量。与此同时,公司率先在国内运用智能化生产管理,结合行业特点与管理要求,实现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全覆盖,促进公司管控、研发、制造、经营和财务等关键运作环节的衔接集成,增强了公司智能数字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全程安全生产,推进绿色环保运营

上市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环保节能与安全生产等基础管理工作,在环保中一直是高额投入,如恒力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的污水处理场采用的是世界领先的专业水处理工程公司法国得利满环保污水处理技术,首次将“嵌入式污水处理场”的理念应用在石化行业,获得“中法团队合作创新奖·气候特别奖”。公司在基础管理上也是常抓不懈,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恒力股份及其下属各公司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运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制订并不断完善符合本企业切实可行的具体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企业级应急预案、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海洋环境污染预案等预防应急措施,建立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在污染防治方面,恒力股份鼓励下属公司深入开展清洁生产,采用清洁工艺技术、装备、资源、能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不断减少污染物产生,组织制订公司清洁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264.5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2亿元,较上年同期8.09亿元增加了132.61%。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上升一方面受益于国内聚酯化纤行业在今年上半年继续维持高景气周期,主导产品涤纶长丝市场行情延续较好势头,开工率维持高位,产品库存保持相对低位,下游需求较为旺盛,产品价格与盈利区间较为稳定。此外,公司PTA业务在一季度开始并入上市公司,新并入的PTA业务也有效支撑并带动了上市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增长与业绩水平提升,国内PTA行业目前正处于市场复苏上行阶段,行业供需结构不断优化,总体开工率持续改善,社会库存处于历史低位区间,产品价格、价差水平与行业盈利能力逐步回升,目前公司PTA业务收入增长已成为上市公司营收增长的重要原因,也是公司利润构成的重要来源和盈利增长的主驱动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主要为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年产135万吨多功能高品质纺织新材料项目和建设150万吨/年乙烯项目。其中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系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进度推进较快,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其他两个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前期,对资金需求较小。鉴于在召开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董事会时,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工作尚未开始,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将面临极大的资金压力,项目进度将受到影响,故公司2017年度暂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8年4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以及项目银团贷款发放有效满足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的资金需求。鉴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良好的盈利水平以及稳健财务状况,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882,272,672.77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为2,086,593,635.92元。2018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2,892,440.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1,858,599.43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4,751,040.32元(未经审计)。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2,78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3,197,481.25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关联董事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选择资产管理机构并与其协商条款、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签署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拟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拟签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全额认购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的劣后级份额,本次集合资金信托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力股份的股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国投·恒力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关联董事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拟购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部分房产及车位,交易金额为103,109.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证券简称:恒力股份公告编号:2018-06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旨在为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和乙烯项目的员工提供职工宿舍。

●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拟购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部分房产及车位,交易金额为103,109.11万元。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股份”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炼化”)拟购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公司”)持有的位于大连市长兴岛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力达小区”)部分商品房产和车位。

力达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所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转让协议将在恒力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力达公司是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持有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力达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68,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力达小区基本情况

力达小区项目位于长兴岛市区中心,距离恒力石化产业园区20公里,项目合计拥有建筑面积43.32万㎡,其中住宅面积32.36万㎡,公建面积为2.43万㎡,地上建筑面积合计34.79万㎡,其余部分为地下建筑、地上与地下配套等,项目性质为70年产权,基本达到入住条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位于大连市长兴岛力达小区部分房产和车位的所有权,共包括:力达小区的16栋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76,550.99㎡,共有两室一厅590套,三室一厅876套以及800个地下车位。目前,标的资产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取得房产证,力达公司正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过程中。

截至日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仍处于抵押状态,系力达公司为恒力股份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到期日为2018年9月25日,贷款到期后,恒力石化将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并解除本次担保。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647号),以2018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对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位于大连市长兴岛力达小区部分房产进行评估。

经过履行资产核查、取价依据调查和评定估算等程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031,091,1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以前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031,091,100.00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标的及价款: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76,550.99平方米,地下车位800个。总价款为人民币1,031,091,100元,上述资产总价款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对此无异议。

2、付款安排:本次交易通过受让方母公司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100%。

3、合同成立时间:本合同自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均得到满足后方可生效:

(1)本次交易经乙方母公司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标的资产转让行为取得抵押权人国家开发银行的同意。

5、本次交易涉及房屋的权属证书由出让方负责尽快办理,相关费用由出让方承担。若无法办理,由出让方向受让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受让方因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被相关部门处罚,由出让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和乙烯项目所在地为大连长兴岛,距离长兴岛市区20公里,长兴岛距离大连市区约150公里。2014年,考虑到员工工作生活便利性以及恒力石化仍存有部分剩余宿舍,恒力炼化项目规划未考虑在厂区建设员工宿舍。随着恒力炼化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投产在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陆续加入,恒力石化现有宿舍容量远远无法满足到岗员工的大规模住宿需求。

力达小区项目位于长兴岛市区中心,距离恒力石化产业园区不足20公里,将极大减少员工上下班的时间耗费,并且小区周边配套齐全,教育资源丰富,可以满足恒力炼化员工家属生活以及子女教育需求。本次购买力达小区房屋1466套,其中两室一厅590套,三室一厅876套以及配套的800个地下车位,能够有效解决恒力炼化员工住房问题,将极大提升员工的满意度以及工作积极性。并且员工住宿集中化管理,恒力炼化将安排班车往来接送服务,方便员工上下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全身心投入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实施住房内部统一管理和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有利于丰富员工日常生活,有利于恒力炼化员工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员工满意度的有效提升,也有利于“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平稳运营与发展,保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分析

恒力炼化基于留住人才、方便管理等原则,制定员工住房制度以切实解决员工生产所需,按照恒力炼化员工住房管理规定,车间主任和车间副主任级别以上员工安排2室1厅住房,助理工程师、班长、工程师、行政类经理级别员工为1室1厅住房,主操作员工为1个独立房间,其他员工为集体宿舍方式,普通员工为2人一个房间。

根据恒力炼化的生产管理需求,员工定编人数为5522名,目前基本到岗,同时,2019年,随着乙烯项目的投产,乙烯项目定编人数706人,两个项目合计人数为6228人。通过员工对宿舍需求的分析,恒力炼化和乙烯项目共计需要1600余套1室1厅,366套两室一厅,和926套3室1厅房间。目前,恒力炼化和乙烯项目大部分中层级别员工居住在恒力石化1室1厅的宿舍,恒力石化的员工宿舍早已住满,无法满足炼化项目和乙烯项目的住宿需求,通过购买力达小区部分房屋1466套,基本能够满足已经入住恒力石化宿舍以外的员工的剩余需求。

(三)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647号)为作价依据。评估师根据大连长兴岛地区房地产的价格水平以及力达公司建设开发成本等因素,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房屋价格。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对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位于大连市长兴岛力达小区部分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选取三个项目进行比较分析:翠岛经典四期悦府,价格为5400元/平方米左右;东方波尔多,房屋销售均价5,132.00元/平方米左右;嘉恒国际,4,876.00元/平方米左右。鉴于力达小区房屋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和交通便利,本次交易标的力达小区成交均价为5523元/平方米,基本符合力达小区的市场定位。

同时,按照力达小区的最终预计开发成本价格核算17.33亿元(土地成本较低),本次交易标的力达小区部分商品房开发成本分摊价格为9.46亿元左右(力达小区不含商业用房的合计住宅面积323,570.6平方,本次购买面积为176,550.99平方米),加上后期缴纳采暖和开发财务费用等相关费用,预计分摊开发成本超过10亿元,本次交易价格为10.31亿元,基本没有溢价。

因此,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情形。

恒力炼化目前资金充裕,本次交易不会对恒力炼化建设进度造成负面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一致同意将《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交易双方确定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3、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拟购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部分房产和车位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

及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股份”或“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于2017年7月就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签署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之协议书》(以下简称“2017年度《独立财务顾问协议》”)。

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于2018年2月实施完成,华福证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2017年度《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的约定承担持续督导工作。华福证券对恒力股份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

鉴于华福证券此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工作变动,为更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经多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华福证券签署关于终止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的协议、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关于承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的协议,将本次项目持续督导机构由华福证券更换为西南证券。

同时,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将由目前的华福证券的王伟先生、夏飞翔先生,更换为西南证券孔辉焕先生、赵敬华先生。

孔辉焕先生、赵敬华先生已经对恒力股份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尽职调查文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认可了之前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工作文件,同意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附件:孔辉焕先生、赵敬华先生简历

孔辉焕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参与的项目包括: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等项目。

赵敬华先生:准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的项目包括: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298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3日

至2018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3、4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恒力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议案6,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 41层01-06单元

3、登记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298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联系人:高明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公告编号:2018-07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公告编号:2018-07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王卫明先生、莫游建先生、徐寅飞先生是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管理方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监事王卫明先生、莫游建先生、徐寅飞先生是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拟购买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部分房产和车位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公告编号:2018-07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 数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

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通知,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长期持有的原则,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的范围

本次增持人员系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的部分员工。

三、本次增持集合资金信托情况

该集合资金信托由恒力集团选定的金融机构专项设立,总规模不超过 50,000万元,存续期 24个月,该集合资金信托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增持人员通过认购该集合资金信托的劣后级份额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将为该集合资金信托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为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自有资金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

四、本次增持的禁止性行为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恒力集团委托的金融机构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五、本次增持相关承诺

(一)所有增持人员及本信托计划的管理人承诺: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二)增持人员申请退出本信托计划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持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集合资金信托名下时起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该集合资金信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系由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的部分员工利益相关方独立、自愿参与,控股股东并未就控股股东的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必须、应该参与该集合资金信托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

(三)本次增持的金融机构、托管人系根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委托资产的管理,该集合资金信托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并不受控于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一八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0,00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实际控制人借款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以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力股份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信托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并持有恒力股份股票。

4、信托计划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上限为100,000万份(含),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0万元(含),每份额金额1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为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自有资金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

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