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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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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省会或经济发达城市的核心区域,近两年区域内房地产价值升值明显,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采用成本计量模式,无法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估了公司价值,不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客观的资产状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泛娱乐业务稳健经营,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持续增长,以精品IP为核心的泛娱乐业务,包括IP业务、游戏业务、动漫业务、影视业务等有序开展。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8,067,917.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170,943.8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4 %。具体业务开展如下:

1、IP业务:IP运营能力稳步提升,储备IP的影响力持续放大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外IP源头公司持续展开合作获取全球顶级IP,公司根据已获得日本顶级动画IP《妖精的尾巴》、《幽游白书》的全球研发和中国大陆发行运营权,稳步推进游戏项目的开发。同时这两个IP都将推出新动画,新动画将进一步放大IP影响力,将给改编游戏带来较大的市场助力;公司与腾讯动漫合作IP如《从前有座灵剑山》、《银之守墓人》、《妖精种植手册》等三部作品的人气继续增长;《玄界之门》改编漫画IP放大效应明显,至2018年6月人气突破8亿。

2、游戏业务:老产品保持稳定运营,多款IP新游戏蓄势待发

报告期内,老产品精细化运营收入保持稳定,多款IP新游戏蓄势待发。《三国志2017》、《圣斗士星矢:重生》、《新仙剑奇侠传3D》、《轩辕剑3手游版》等老产品持续稳定运营,显现出精细化运营策略的长尾效应优势。多款精品游戏完成开发进入测试打磨阶段,下半年将陆续推出,未来全面覆盖手游主流市场。

3、动漫业务:原创项目和合作改编项目并行,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动漫业务包括原创孵化项目和合作改编项目,原创项目主要包括《御甲玄机》、《凤归》、《伏魔都市》等预计下半年上线,合作改编项目主要包括《玄界之门》、《化龙记》、《少年锦衣卫》、《锦衣伏魔录》等,各项目进展顺利,部分作品成果显著。上半年公司与柏言映画继续合作《少年锦衣卫》的姊妹篇《锦衣伏魔录》。

4、影视业务:海外投资项目、国内影视项目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投资的《环太平洋:雷霆再起》由美国传奇影业、美国环球影业和善为影业联合出品,2018年3月23日已上映。子公司幻文科技通过IP授权、参股投资等方式全面推动国内影视业务发展,部分项目已开机、杀青,并已取得播放平台的购片协议,公司的影视业务行业影响力大幅提高。

5、投资业务:部分项目成功退出

报告期内,产业基金一期投资的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部分退出;产业基金三期新增投资5个项目。另外,产业基金旗下多个投资项目自主研发的手游已经或正在促成与国内一线游戏平台公司达成独家代理发行合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省会或经济发达城市的核心区域,近两年区域内房地产价值升值明显,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采用成本计量模式,无法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估了公司价值,不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客观的资产状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2018年度年初留存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经公司测算,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1月1日 单位:元

2、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变更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公司自 2018年5月31日起,采用新的应收款项会计估计,不会对已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已予核准。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减少讯盈(汕头)服饰有限公司。

(2)2018年6月20日,公司收到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霍尔果斯欢乐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已予核准。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减少霍尔果斯欢乐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018年6月20日,公司收到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霍尔果斯顺乐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已予核准。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减少霍尔果斯顺乐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2018年4月23日,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龙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100%。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上海龙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2018年5月10日,上海幻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霍尔果斯猫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100%。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霍尔果斯猫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6)2018年6月7日,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成都友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100%。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成都友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公告编号:2018-05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4名董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财务顾问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2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3名监事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多方面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司运营资金实力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四川天上友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东现金对价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意公司将本次结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14.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8号文核准,核准公司向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何啸威发行16,756,356股股份、向张强发行12,913,895股股份、向刘自明发行8,137,462股股份、向翟志伟发行7,754,7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294,56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年4月19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89,9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999,998.02元。扣除券商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18,210,000.02元后,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02,789,998.00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1,588,468.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91,201,529.3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003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已于2017年12月11日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于2017年12月26日销户)开设银行专户,并与浙商证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收购四川天上友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东现金对价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914.13万元为利息收入。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2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节余具体原因: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董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重组项目已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914.1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914.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多方面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司运营资金实力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凯撒文化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

股票代码:002425 股票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情况的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2018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此项授信额度已包含在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的授信总额度10 亿元或等值外币之内。其中本次授信涉及资产抵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以资产抵押申请授信的情况

1、汕头市龙湖区自有房产(包括土地)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1 年。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3,103.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总资产的2.84%。

2、贵阳市南明区自有房产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 年。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59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总资产的1.00%。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郑合明先生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贷款事宜,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