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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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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709号文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46元,共计募集资金44,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60.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9.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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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目前账户余额为0元。

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