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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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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4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15:00至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房丽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531,032,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26,516,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515,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3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71,863,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7,347,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515,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3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98,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2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9%;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98,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2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9%;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㈢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98,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29,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9%;反对7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4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监事协商,选举王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30日

附简历:

王毅,男,1966年生于沈阳,1989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中国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11年9月起先后担任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副行长、海航旅游管理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事业部总裁。现任天津渤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4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并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号)。经初步判断,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2018年2月7日、2月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号)。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方案论证及尽职调查的工作量较大,且涉及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2018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2018-029、2018-034号)。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2018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16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3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号),2018年4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号)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号);2018年4月24日、5月3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2018-078、2018-080、2018-086、2018-093、2018-098、2018-100、2018-107、2018-116、2018-121、2018-126、2018-135号)。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7日开市起复牌,并于复牌后继续按照原定计划推进该项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8号)。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为渤海金控拟向海航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部分股权,并通过现金方式进一步向渤海信托增资,最终持有渤海信托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渤海信托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由于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同时,本次重组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到寻找意向投资人等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