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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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连网金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7月31日起,本公司增加大连网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大连网金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大连网金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为准。

2、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3、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大连网金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8年7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大连网金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大连网金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大连网金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899-100

网站:www.yibaiji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国联证券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下同)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联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目前处于封闭期,且本基金不开通定投业务,具体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8年8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国联证券指定平台申购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以国联证券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0

网站:www.gls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的日期为2018年7月29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7月30日。截至2018年7月30日日终,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8年7月3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中证休闲娱乐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1611);C类基金份额(0016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的日期为2018年7月29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7月30日。截至2018年7月3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故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18年7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备解决方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可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