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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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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106684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5708169

传真:0592-5730530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航空货物运输;航空旅客运输;通用航空活动;机场;空中交通管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2017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形成《关于同意集团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翔业董[2017]6号),同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3月14日,发行人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批复》(厦国资产[2017]61号)。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53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6月30日,“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翔业01,债券代码:143108.SH)完成网下发行。“17翔业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4.49%,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17翔业01”于201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的基础上可追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发行额度。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8月3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按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按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比例对应的募集款项。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账户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

银行账户:36080154700000197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7月31日。

发行首日:2018年8月2日。

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3日,共2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联系人:朱发昌

联系电话:0592-5700927

传真:0592-5706660

邮编:3610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杨芳、徐睿、罗晨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韩文胜、王锐、宋宁

联系电话:010-66229276

传真:010-66578964

邮编: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福建尚圭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1号1-204单元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1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b栋906

负责人:俞桂莲

经办律师:饶小樱、曹志华

联系电话:0592-5552570

邮编:361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朝阳区赛特广场4F

联系地址:厦门市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F

合伙人:熊建益

经办人员:黄叶兰

联系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邮编:361005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经办人员:杨世龙、张雪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邮编:100022

(七)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17号1B单元之七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兴一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张莉莉

电话:0592-2271867

传真:0592-2271886

邮编:361000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购买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联合信用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联合信用出具的长期债券(含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联合信用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翔业”或“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大型航空港管理运营企业,下辖福建省内最主要的两个门户枢纽机场以及两个旅游支线机场,其在外部区域环境、管理经验、经营实力、客货资源、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稳定,机场客货吞吐量持续增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所属的两个主要机场接近运力饱和状态,以及公司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厦门翔安机场和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的建设及投入运营,可以有效缓解公司机场运力紧张的现状;此外,随着物流管理经验的逐步提升,公司物流板块的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机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司下辖福建省内厦门、福州、龙岩和武夷山四地机场,所获得外部支持力度大;

(2)公司已形成以机场运营为主,辅以物流、酒店和配套业务为辅的经营模式,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收入规模稳步提升;

(3)公司酒店业务处于扩张期,未来随着公司酒店品牌的认可度逐步提高,酒店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其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3、关注

(1)公司物流板块发展迅速,但由于尚处在运营初期,其毛利率处在较低水平,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厦门翔安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的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启动之后,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3)公司短期债务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提升的说明

2014年5月30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跟踪评级(联合[2014]714号)将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AA,该次评级调整主要是由于在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跟踪期内发行人机场业务客货吞吐量同比增速较高,在建酒店陆续投入运营,公司资产及权益规模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快速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获现能力仍保持较好水平等因素。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均给予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633,745.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431,239.46万元,尚余授信1,202,505.54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获得的授信额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执行相关的业务约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无严重违约事项发生。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及其他直接债务融资情况明细: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偿付本息,未出现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0亿元,未超过本公司近一期净资产的40%。

(五)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106684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邮政编码:36100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朱发昌

联系电话:0592-5700927

传真:0592-5730530

所属行业:航空运输业

公司类型:地方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航空货物运输;航空旅客运输;通用航空活动;机场;空中交通管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

发行人的前身是中国民航厦门站。1983年10月22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建成通航。1988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成立,并作为中国民航第一家交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机场,实行企业化经营。1994年厦门市政府为促进公司走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组建了以厦门机场和客货代理公司为核心层,以经营民航地面运输服务(航空地面勤务、航空客货运代理、候机楼、货站)为主业,同时经营商贸、酒店、广告、建筑、房地产租赁等辅业为一体的国有独资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94年12月8日,公司在厦门市工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1,800万元;1995年1月,公司正式更名为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6月10日,经厦门市财政局与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以集团实际收到的厦门市财政局拨入的机场管理建设费、返拨的上缴财政利润以及厦门市财政局按政策返还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等增加国有资本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81,561万元;2008年12月,集团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0万元;2011年11月4日,集团收到厦门市工商局登记内变字[2011]第1002011102830032号准许变更登记通知书,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更名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8月,集团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

总体上看,发行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年-1994年):发行人主要经营厦门机场航空地面业务。厦门机场于1982年1月10日动工,经过两年多的紧张建设,于1983年10月22日正式通航。1986年7月18日,厦门机场被列为中国国际航班机场之一,成为空中口岸。

第二阶段(1995年-2002年):发行人在经营厦门机场航空地面业务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经营,如航空食品、花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等业务;同时,厦门机场设立了一些下属公司来开展航空食品、花卉、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等业务。

1994年,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系经厦门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厦外资审(1994)880号”文和“外经贸厦外资字(1994)408号”批准证书批准,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厦门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0年9月13日,正式更名为“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

1995年5月2日,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有限公司。2006年11月24日,正式更名为“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996年5月31日,发行人下属的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上市的机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23号”批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700万股。在经历多次送、转、配及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现有股本为29,781万股(元)。

第三阶段(2003年-2007年):发行人业务延伸至福州、龙岩,成为跨地区的企业集团。

1997年6月18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乐机场集团公司”)经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闽委[1997]55号文批准成立。2003年3月28日,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资产重组合同》,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同意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长乐机场集团公司所有业务和特许经营权。2003年4月7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3]88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国际机场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政法函[2003]285号文件“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的批复”,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注册成立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后经多次股权转让,2008年5月,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2012年1月,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6日,武夷山民用航空站和厦门航空开发股份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其中:武夷山民用航空站出资5,991.30万元,占比为35%;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出资11,126.70万元,占比为65%。

2003年3月,龙岩冠豸山机场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收。同年7月,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发行人通过机场板块、酒店板块、物流板块、配套板块的均衡发展,成为一个跨地区、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

2008年1月24日,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系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2008年9月22日,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成立,系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万翔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2009年1月4日,厦门佰翔汇馨酒店有限公司成立,系由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2011年11月4日,福州航空港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系由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在相继重组福州机场、接收龙岩机场并完成业务和人员的整合后,公司在国资委确立的“机场建设与投资、物流、酒店”主业框架下着力打造酒店板块、物流板块,并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到目前为止,集团已经形成厦门、福州两大机场为核心的机场板块;以佰翔酒店集团为核心的酒店板块;以物流园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为代表的物流板块以及以机电、广告公司为代表的配套板块,手礼网、万翔商城两个电子商务项目也于2010年相继正式上线,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一个跨行业、跨区域的企业集团。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厦门市国资委,出资及控股比例100%,实际控制人是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如下:

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

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等11个部门。

1.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为集团工作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物资采购和管理,对外沟通联络,企业文化管理,品牌管理,对外宣传,党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本部事务,职工管理。

2.企业发展筹划部:主要职责为集团战略规划,投资管理,营销管理,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事务管理。

3.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为集团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集团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薪酬福利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厦门地区下属公司人力资源事务管理。

4.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为集团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统计,财务主管的考核、管理,保险业务管理,工程预结算管理。

5.审计部:主要职责为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各项审计业务的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专项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审计各项结果与信息的报告与提交。

6.法务部:主要职责为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法律咨询,合同管理,拟订、审核、修改,重大规章制度,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相关法律资料搜集、整理、解读、分析,与司法机关有关政府部门沟通。

7.规划建设部:主要职责为集团土地规划和管理,建设工程格式化招标文件合同的起草,工程规划、土地利用和建筑外观的技术审核,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管。

8.信息部:主要职责为集团总体信息技术规划的制定,集团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和维护,信息技术的引入和应用,集团信息技术统一标准的建立,集团办公管理系统的实施和维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和管理。

9.运行标准部:主要职责为集团标准化管理,集团全面质量管理,集团企业管理,集团安全管理。

10.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集团党委各项决议,推动集团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集团党委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集团维稳、信访等工作。

11.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集团重大经济活动监督和热点敏感事项监督。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合计75家,其中一级子公司26家,二级子公司41家,三级子公司8家,具体如下:

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等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发行人对持股比例等于或低于50%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可纳入发行人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7家持股比例等于或低于50%的子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

发行人持有厦门空港航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32%股权,持有厦门市东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0%股权(厦门空港航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泉州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厦门利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东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龙岩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合营公司股东相关文件,上述四家公司采用CTA(城市联盟)经营模式,由厦门东之星公司总经理兼任闽南大区(CTA Hub)高级总经理,负责四家公司经营决策,由厦门航星公司财务经理兼任财务经理,负责四家公司财务政策。厦门东之星公司总经理和厦门航星公司财务部经理均由发行人委派,二位高管是发行人的正式员工,与发行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发行人的福利待遇并每年由发行人根据其薪酬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评价。因此,发行人委派的两位高管有权决定四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根据厦门东之星公司和厦门航星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因厦门东之星和厦门航星均有5名董事,发行人分别委派其中2名,故发行人对厦门东之星和厦门航星的总经理更换等重大决议具有否决权。发行人自2010年起正式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要求采用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被投资方进行重新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合并报表是以控制作为合并的单一基础。结合合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实质控制权,因此自2010年起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四家公司正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行人持有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50%的股权,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但其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中国境内,发行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中新民航机场管理培训学院是在发行人内部设立,具有盈利性质的培训机构。

2、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97”、证券简称为“厦门空港”,注册资本29,781万元,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厦门空港68%的股份。厦门空港主要负责厦门机场的经营管理,目前发行人已将厦门机场大部分航空业务资产注入厦门空港,并将其机电工程、广告等非航空业务剥离,使其形成了完整的机场航空业务产业链。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航空信息服务。

厦门机场是年旅客吞吐量超2,000万人次以上的特大型机场。2017年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2,448.52万人次,位居全国机场排名第12位;货邮吞吐量达33.87万吨,位居全国机场排名第12位;起降架次达18.65万次,位居全国机场排名第13位。2018年1-3月,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达643.6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 8.13万吨,起降4.77万架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空港总资产442,675.59万元,总负债80,114.59万元,净资产362,561.00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023.62万元,净利润42,986.74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厦门空港总资产454,512.37万元,总负债80,334.97万元,净资产374,177.3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2,377.40万元,净利润11,616.40万元。

(2)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原名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00万元,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发行人内部的设备维保以及机电、弱电工程,同时依托发行人整体优势,凭借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安防设计施工一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参与市场竞争,承接外部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219.45万元,总负债25,705.05万元,净资产851.4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172.43万元,净利润1,419.80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523.28万元,总负债20,941.00万元,净资产8,582.28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65.86万元,净利润90.46万元。

(3)厦门万翔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万翔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园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由发行人与中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BESMHoldingCo.,Ltd.和BESLogisticsInternationalCo.,Ltd.合资组建,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发行人出资比例为51%。物流园公司负责厦门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的建设开发、招商、运营与管理。厦门航空物流园为厦门岛内唯一的航空物流园区,是厦门市重点扶持的“四大物流园区”之一,分为保税物流区、非保税物流区、航空工业区、商业配套区、行政办公区等几大功能区。2011年,物流园公司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的大陆两家企业之一,同时也是全国唯一的两岸航空冷链业务中转试点单位。2013年1月,厦门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建设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厦门万翔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下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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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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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