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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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6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56,000股,涉及人数4人,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347%。其中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为15.74元/股;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32,000股,回购价格为17.64元/股。回购价款共计942,24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00,200股变更为161,544,200股;

2、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截止2018年7月3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姜子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导致所涉及的第一期可解锁份额的20%(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08元/股;同意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200股。

5、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61,600,200股。

6、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

7、2018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故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5.74元/股。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61,600,200股。

5、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2018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李君、张进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回购价格为17.64元/股;同意1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4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74元/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64元/股。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共计5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47%。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942,240.00元,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19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00,200股变更为161,544,20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31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