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81版)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9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8年3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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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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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4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将资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刊登的《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1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更新了 “第一部分 绪言”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法规。
(三) 更新了 “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相关释义。
(四)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五) 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托管人的信息。
(六)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代销机构。
2、改聘了会计师事务所。
(七) 更新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八) 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限制”。
2、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九) 更新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业绩截止日2018年3月31日。
(十) 更新了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一) 更新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七)临时报告”。
(十二) 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十三) 更新了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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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