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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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河州建水县明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截至目前,持股5%以上股东红河州建水县明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为“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水明承”)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2015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7号),核准发行股份购买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资产,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762,67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2018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96558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77059股),建水明承的拟减持股数调整为不超过124,064,110股。

4、减持期间及方式: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4,793,778股(调整为20,677,351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29,587,557股(调整为41,354,703股);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73,968,894股(调整为103,386,760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减持情况

(1)在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前,建水明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了9,805,882股,具体情况如下:

(2)在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后,建水明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500,020股,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减持后,建水明承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

1.建水明承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建水明承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建水明承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