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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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青岛中能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公司拟处置低效资产,公司孙公司青岛中能通用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426.12万元、-1,759.33万元,因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公司经慎重考虑,拟出售青岛中能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不低于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净资产8,396.34万元。本次处置低效资产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费用,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17年1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中天能源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鉴于债券市场形势等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慎重考虑拟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9,090,9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7年6月12日核发了《关于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3号),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翔嘉中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炳城、邓天洲、黄博共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32,323,229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32,323,229股,已于2017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自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翔嘉中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炳城,共7名法人及1名自然人,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09,090,907股,将于2018年8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3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323,229 股,公司总股份数从1,134,331,150股增加至1,366,654,37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1,030,3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5,623,991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锁定期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除锁定期承诺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内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东兴证券对中天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9,090,90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7日;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8名,为7名法人股东及1名自然人股东。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