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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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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49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两人,分别为董事蔡红军、独立董事张明禹)。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移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审议时董事孙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回避表决;董事蔡红军先生控制的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提供担保,蔡红军先生亦回避表决。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董事孙学军先生、蔡红军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五)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审议时董事孙学军先生、蔡红军先生回避表决。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13,186万元收购连学旺、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以本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同意上述银行授信事项,并授权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永鑫”)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可循环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

上述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的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8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50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5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8年8月1日与连学旺、李仁东、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出资13,186万元收购连学旺、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领凯”、“标的公司”)70%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连学旺

身份证号:350725199007093016

住址:福建省政和县镇前镇连坑村下坪1号

(二)李仁东

身份证号:320831199109102216

住址: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高沈村六组49号

(三)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831MA1WFE3580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金湖县银涂镇富强路8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仁东

经营范围:网上贸易代理、网络营销、企业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4MA77K4NTXX

(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广告策划、信息系统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商务营销策划、网页制作与网络工程施工;网站设计与开发;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网络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宣传策划;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北京路国际客服中心三层A332号

(七)法定代表人:李仁东

(八)股东结构: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持股999.90万元,持股比例99.99%;连学旺持股0.1万元,持股比例0.01%。

(九)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霍尔果斯领凯的主要业务是移动互联网精准广告投放,旗下拥有技术驱动的整合数字广告平台,能够针对不同客户要求,帮助广告主客户实现成本可控、效果透明、安全稳定的精准营销,有效降低推广成本。主要为今日头条、网易、搜狐、当当网、高德地图、抖音等知名APP提供移动端效果营销。

(十)标的公司2017年及2018年1-4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18)25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1188号评估报告。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

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资产账面价值5,430.33万元,评估值5,028.27万元,评估减值402.06万元,减值率7.40 %。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负债账面价值1,994.58万元,评估值1,994.5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净资产账面价值3,435.7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3,033.69万元,减值402.06万元,减值率11.70 %。

2、收益法: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3,435.75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528.38万元,评估增值19,092.63万元,增值率555.70%。

3、结论确定:

经分析,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转让,通过对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以核实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为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被评估单位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轻资产服务型企业,而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详细提供了其资产负债相关资料、评估师也从公开市场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市场资料,我们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评估,但该方法不能完全体现轻资产服务型企业的全部价值。

首先,收益法根据企业历史年度收益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业务能力、技术水平、企业经营能力、经营风险等方面预测,更广泛的考虑了企业的多方面因素影响。

再次,被评估单位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的核心优势为其营销团队深耕移动数字营销行业多年,拥有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独特的差异化竞争策略、领先的技术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凭借丰富的移动互联网营销运营经验霍尔果斯领凯逐步整合优质媒体资源,与广告主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量身打造专业的移动互联网整合营销方案,通过采集及分析用户数据,运用精准营销的方式高效、精准、高性价比的投放广告,为客户带来更理想的推广效果。

而资产基础法不能全面的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多重因素,也不能反映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对企业所贡献的价值。故相对而言,收益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22,528.38万元。

收益法评估中涉及使用的未来五年盈利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以下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

甲方一: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仁东

住所:金湖县银涂镇富强路88号

甲方二:连学旺

身份证号:350725199007093016

住址:福建省政和县镇前镇连坑村下坪1号

乙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一路32号

法定代表人:李移岭

丙方:李仁东

身份证号:320831199109102216

住址: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高沈村六组49号

(每一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各方”)

1 交易内容

1.1 股权转让

各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0%的股权(对应700万元的出资额,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标的公司699.9万元的出资额;甲方二向乙方转让标的公司0.1万元的出资额。

1.2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 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118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使用收益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截至2018年4月30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2,528.38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5,769.87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值以经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享有,并应从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扣除。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以2018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2,691.16万元。

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上述利润分配及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等因素,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186万元。

3 付款及交割

3.1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3.1.1 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

3.1.2 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

3.1.3 甲方一或丙方根据本协议第12条的约定购买环球印务股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186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陆万元)。

3.1.4 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于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666万元、666万元和668万元。

3.2 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标的公司应在20日内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证明。各方应无条件协助和配合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

4 业绩承诺及补偿

4.1 甲方、丙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净利润特指以下两者中的孰低值:(i)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ii)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且2018年至2020年底,标的公司应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并保持增长态势。

4.2 在发生补偿义务的情况下,甲方、丙方应以现金或其在标的公司中应享有的收益对乙方进行补偿。

4.3 甲方、丙方的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应补偿金额=截至2020年底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2020年底累计实现净利润。

4.4 在2020年度结束后,由乙方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如果甲方、丙方需要对乙方进行现金补偿,由乙方确定补偿金额并向甲方、丙方发出补偿通知,甲方、丙方应在收到补偿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的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将标的公司归属于甲方所有的相等金额的收益通过定向分红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5 超额利润奖励

乙方同意,如果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其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乙方董事会确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

6 服务期承诺

6.1 甲方、丙方承诺,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名单见本协议附件二)自本次收购完成后4年内,应当继续于标的公司任职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

6.2 本次交易交割日前,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应当与标的公司签署符合上述承诺义务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7 不竞争承诺

甲方、丙方承诺: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不会自己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经营与乙方及标的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同乙方及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甲方、丙方应当促使标的公司与核心管理人员签署符合前述约定的竞业禁止及限制协议,核心管理人员违反前述不竞争承诺使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丙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清理

8.1 甲方、丙方承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大额应收账款(见本协议附件三)全部收回,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丙方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现金补回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丙方需要进行现金补回,由乙方确定补回金额并向甲方、丙方发出补回通知,甲方、丙方应在收到补回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的现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2 甲方、丙方承诺,针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大额预付账款(见本协议附件四),标的公司应尽快取得相关发票或服务,如果未及时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将该等预付账款收回,如因未及时取得发票或服务给乙方、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应当予以赔偿。

9 环球印务股票购买

9.1 甲方一、丙方应在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半年内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不少于2,000万元在二级市场购买环球印务(股票代码:002799)股票。

9.2 甲方一、丙方买卖环球印务股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买卖股票的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买卖的期间内不得买卖环球印务股票,前述购买期限相应顺延。

10 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10.1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乙方委派3名董事并推荐董事长人选,甲方或丙方委派2名董事;标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乙方委派2名监事,甲方或丙方委派1名监事;标的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0.2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将由乙方进行委派。

10.3 内控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须采用乙方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和财务核算系统,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进行日常管理和账务核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须遵守乙方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内控要求的财务制度,执行上市公司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

11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1.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经陕药集团备案;

(3)本次交易获得陕药集团的批准。

11.2 本协议生效后取代各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就本次交易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意向、协议。

11.3 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以书面形式并经各方签署后方能生效。

11.4 解除

(1)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除了上述协议内容外,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其他安排。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霍尔果斯领凯的主要业务是移动互联网精准广告投放,旗下拥有技术驱动的整合数字广告平台,能够针对不同客户要求,帮助广告主客户实现成本可控、效果透明、安全稳定的精准营销,有效降低推广成本。主要为国内知名APP提供移动端效果营销。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医药纸盒包装产品独立供应商,医药纸盒包装产品产销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实现了医药行业客户的全面覆盖,其中与公司有合作的世界500强企业中的13家外资药企有7家与公司有长期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尤其在对全球知名药企、国内医药纸盒产品高速自动包装线的供应中占据显著的市场地位。

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利用双方现有的营销体系和良好的客户关系,有效对接环球印务与霍尔果斯领凯各自的客户资源,帮助客户进行全方位精准数字营销,将其企业及产品信息快速传递给终端消费者,从而有效帮助客户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客户业务发展,以此加强公司与客户之间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自身优势践行“印刷互联网”前沿企业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推动公司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及相关技术应用方面的发展,同时可借助霍尔果斯领凯的广告营销效应,宣传和推广公司的数字化印刷业务,更好的为公司品牌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增加客户粘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整合行业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霍尔果斯领凯的经营风险方面,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1、市场竞争的风险

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对技术创新要求颇高,技术更新快、客户对相关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等特点,互联网新技术及其可能引发服务方式的变化将对霍尔果斯领凯的业务模式带来较大影响。如果霍尔果斯领凯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针对新的移动互联网营销表现形式及客户群体,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服务,创新开发业务技术平台,继续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将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从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交易标的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尽管霍尔果斯领凯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与大部分客户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其成长性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对其发展不利的因素,将可能导致其盈利能力出现波动,进而影响其经营业绩。

3、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广告代理行业也在迅速发展,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急速上升。核心人员对霍尔果斯领凯业务的开拓和运营管理至关重要,尽管相关人员已对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内容作出承诺,但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若霍尔果斯领凯在行业内无法继续保持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仍将面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由此可能对霍尔果斯领凯的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管理层经审慎决策,拟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合作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118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52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18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可循环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

以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公司与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移岭先生或其指定第三人全权办理与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53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8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永鑫”)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可循环综合授信,期限一年,由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陕西永鑫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具体内容

担保对象: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79.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37%;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证券简称:环球印务公告编号:2018-054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广告(含互联网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经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营销策划、网页制作与网络工程施工;网络营销与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 经营范围变更

原经营范围:包装装潢的设计、生产和加工各类包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销售本企业产品;研究与开发新产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包装装璜设计、生产和加工各类包装材料;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广告(含互联网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经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营销策划、网页制作与网络工程施工;网络营销与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修订方案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事项需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8-055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 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五)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三) 审议《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 审议《关于公司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购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五)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上述修订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18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别注意:

1、上述审议议案中,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8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号为 100.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22、2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10075;

传真号码:029-88310756。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屈颖君

联系电话:029-68712188

传真:029-8831075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三)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99;投票简称:环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一八年八月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接受环球印务聘请担任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环球印务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环球印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均由环球印务提供或来自于其公开披露之信息,环球印务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旨在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环球印务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环球印务发布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

(五)本报告仅供环球印务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按《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定义与释义

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二、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环球印务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四)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万元,其中初始筹集资金不超过2,400.00万元,预留部分不超过1,500.00万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为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员工,包含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原则上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各部门骨干、关键岗位员工、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员工。参与范围内员工均可提出申请,公司董事会遴选拟定参与名单。员工如申请参加本计划应遵守公司制订的计划认购规则。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万元,其中初始筹集资金不超过2,400.00万元,预留部分不超过1,500.00万元。初始筹集资金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管人员合计出资700.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7.95%;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43.59%;预留部分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8.46%。预留部分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认购对象及各自份额的确定。

持有人应当按照拟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弃购份额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认购,申请认购份额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2、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以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

3、规模

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3,900.00万元和公司2018年7月27日收盘价14.86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262.45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75%。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不会超过10%,任一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标的股票数量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管理方式

公司制订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规范。

公司采取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员工通过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参与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本计划,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2、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职责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督管理

成立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为本计划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持有人的利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持有人会议下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置

1、在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进行转让,下文4、规定的情形除外。

3、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转让受让双方签署份额转让协议,并按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款):

(1)持有人辞职、擅自离职、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在以下情形持有人的权益可以保留: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调离:存续期内,持有人被上级委派单位调离公司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附属权利

1、除非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已归属至计划持有人个人名下,否则计划持有人不享有投票权和表决权,相关权利由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

2、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现金分红归计划所有,并优先用于支付日常管理费用;剩余部分按照每一位持有人原有持股份额的情形相应增加其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现金资产份额。

3、存续期内,若公司派发股票股利或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则本计划基于其所持标的股票获得新增股份亦由本计划持有,并根据每一位计划持有人原有持股计划份额的情形更新其所享受的持股计划份额并增加其持股所对应标的股票数量。

4、锁定期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归属安排和分配

1、锁定期满之后,存续期满之前,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股票减持,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在每期末对减持股票所得现金(如有)进行分配。

2、锁定期满之后,每位持有人将其按出资比例在每一期的权益分配中享有对应的现金份额。

3、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主动要求退出计划或单独减持其持有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本计划的减持安排由管理人统一筹划执行。

5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七)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查阅公司的相关公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已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了信息披露,不存在他人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一)项关于依法合规原则的要求。

2、根据公司的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二)项关于自愿参与原则的要求。

3、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三)项关于风险自担原则的要求。

4、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规定。

5、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五)项第 1 款关于资金来源的规定。

6、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4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以上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 1 款的规定。

7、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3,900.00万元和公司2018年7月27日收盘价14.86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262.45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75%。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不会超过10%,任一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标的股票数量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以上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 2 款的规定。

8、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对以下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股票来源;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3)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5)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

(6)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其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7)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项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环球印务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规定。

(二)对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环球印务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指导意见》规定的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环球印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凝聚力的提高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司、股东和员工三方的利益最大化,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操作程序上具有可行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对以下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股票来源;

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③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④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

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除尚需履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之外,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这些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操作上是可行的。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