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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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18-007),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与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500万股。

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号:2018-008)。

2018年8月2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2,420股,增持金额6,574.6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前,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384,0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4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

2、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3、增持期限: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

4、计划增持数量:不少于1,500万股

5、实际增持情况:

注:增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49,438,640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增持期间,增持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号:2018-00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384,0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46%;本次增持后,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386,4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65%。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属于《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3、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