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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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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的
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减少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

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如下: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8月7日起生效。

2、根据上述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关于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8月1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据此,若《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交易代码:150244)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8年8月1日,创业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14元,相对于当日0.34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1.05%。截止2018年8月2日,创业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9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创业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创业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创业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场内代码:160637)参考净值和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场内代码:15024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创业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创业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创业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8月2日收盘,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础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2日,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创业A、创业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创业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创业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创业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创业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创业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创业指基的情况,因此创业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创业指基、创业A、创业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A份额与创业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张羽翔仍担任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8月03日起,本公司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国防B;交易代码:150206)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8年8月1日,国防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80元,相对于当日0.496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6.94%。截止2018年8月2日,国防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2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国防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国防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国防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场内代码:160630)参考净值和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场内代码:150205)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国防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国防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国防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8月2日收盘,国防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防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础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鹏华国防B份额(场内简称:国防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2日,国防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防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国防A、国防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防A、国防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国防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国防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国防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国防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防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防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防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国防分级的情况,因此国防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防分级、国防A、国防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国防A份额与国防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场内代码:160633)、鹏华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场内代码:150235)、鹏华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场内代码:15023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8月2日,鹏华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8月3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8年8月2日,券商B级收盘价为0.293元,溢价率高达20.08%。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B级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券商B级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8年8月3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8年8月1日,新能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46元,相对于当日0.30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4.34%。截止2018年8月2日,新能B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参考净值和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8月2日收盘,新能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基础份额)、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鹏华新能源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2日,新能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新能源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新能A、新能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A、新能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新能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新能B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新能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新能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新能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新能源的情况,因此新能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新能源、新能A、新能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新能A份额与新能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关于调整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8年08月02日,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券商B级;证券编码:150236)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8年08月03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2018年08月03日深圳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券商B级”调整为“*券商B级”,证券编码保持不变。2018年08月06日起证券简称由“*券商B级”恢复为“券商B级”,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3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08月02日,本基金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08月03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08月0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鹏华券商A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鹏华券商B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级”,基金代码15023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券商B级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券商B级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②份额折算前鹏华券商A级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08月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将于2018年08月0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08月03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08月0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08月0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将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开市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08月07日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08月06日的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8年08月07日当日鹏华券商A级份额和鹏华券商B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将于2018年08月0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08月03日上午10:30复牌。鹏华券商A级、鹏华券商B级将于2018年08月06日全天停牌, 并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开市复牌。

2、2018年08月02日,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08月03日,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鹏华券商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B级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券商B级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鹏华券商A级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券商A级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券商A级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鹏华券商B级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券商B级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鹏华券商A级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分拆为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券商A级份额、鹏华券商B级份额、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券商A级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券商A级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