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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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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8-3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的应补偿股份涉及股东1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3,184,87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578%。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票已于2018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决定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补偿股票3,184,870股,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18-1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定向回购邓祖科业绩承诺期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公告编号:18-16)、《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18-19)。

二、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喜专审字[2018]第0329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邓祖科承诺阿姆斯2017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阿姆斯2017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984.7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92.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9.40万元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为208.88万元。2017年度,阿姆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政府补助之和为948.28万元。

阿姆斯2014-2017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元

由上表可见,阿姆斯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业绩完成率为87.25%。

(二)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阿姆斯2014-2017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58,387.53元。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56,000,000-48,858,387.53)÷56,000,000×142,600,000-0

=18,185,606.04元。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18,185,606.04÷5.71=3,184,870股

注:前述股份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分红现金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0.11×3,184,870+0.04×3,184,870=477,730.50元。

注:公司因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6,780,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1元(含税);公司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0,047,49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

(三)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股份3,184,870股,并予以注销。

三、业绩补偿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祖科已向公司返还现金477,730.50元。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8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四、减资公告相关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18-20),自减资公告发布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五、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