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主营业务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依托专网通信业务和金融科技业务双轮驱动,在夯实专网通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业务,公司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与金融科技业务双主业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5,734.6万元,较同期增长667.46%,公司业务规模、营业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有一定程度提升。

(2)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经营情况分析

①深耕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在电力行业领域,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合作,在南方电网区域中标云南省干光传输B网建设工程,中标金额约5,500万,中标云南电网公司局域网建设工程框架项目,占据该项目30%市场份额;公司积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展开合作,计划在三季度推出基于华为云的变电站视频分析系统解决方案;国网电力业务开始逐步由传统业务向电力智能化、信息化业务转型,已在4G无线专网建设工程、电力整站招标、电力安全防护等领域有所建树,其中已中标了浙江嘉兴4G无线专网建设工程3,000多万,标志着国网电力业务的转型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在交通行业领域,轨道交通业务2018年上半年中标“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D标)”1.7亿元,“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警用通信系统及四号线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维保”910万元,“在新市场及维保服务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上半年公司相继参与了杭州、苏州、合肥、呼和浩特、成都等地轨道交通项目的投标,积极拓展公司市场领域同时长沙地铁3号线及郑州地铁5号线项目也在按计划进行施工中。

高速公路业务方面,2018年在保持原有高速机电市场规模的情况下,继续加强对城市智能交通的开拓,同时向产品领域发展,城市交通雷达的研发工作持续推进,上半年完成销售额达8,000万,净利润174万。

报告期内,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25,629.63万元,同比增长18.68%。

②积极拓展金融科技业务

上海即富从事的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数据服务、电子商务等,其中核心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业务,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围绕“小微商户数据服务商”的战略定位,通过销售多种MPOS,智能POS等市场主流的POS机型,为个人、小微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扩大银行卡受理渠道对各行业的渗透,实现了终端销售收入和手续费收入的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实现营业收入140,104.97万元,同比增长85.07%;净利润18,002.78万元,同比增长3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09.53万元。上海即富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技术及产品开发人员规模不断壮大,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投入金额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其后续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在MPOS智能收单领域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根据第三方智库易观千帆的统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品牌“点刷”APP(不包括旗下其他品牌APP,下同)应用活跃用户数量在其统计的国内88款移动支付APP中处于8位,“即付宝”APP处于第48位;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海即富通过认证的注册小微商户累计达790.01万户,累计售出MPOS支付终端1,967.89万部。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数据业务及金融业务领域投资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通过前期投资、合作、并购重组拓展了在金融科技业务领域的布局,有效实现了客户范围和业务领域的拓展,优化、丰富了公司的收入结构,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搭建、优化更加适合公司管理模式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做好风险控制的把关工作。通过以上各环节的衔接以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保障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5,7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7.46%;实现利润总额17,87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9.6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91,211.47万元,较期初下降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072.79万元,较期初上升4.5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发现2015年有3个单位的部分采购发票上的进项税额2,033,644.53元计入了货物采购成本,由于该批货物2015年已全部对外销售,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33,644.5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进项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重述。

①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

单位:元

②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增2015-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1,728,597.85元。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旭春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发现2015年有3个单位的部分采购发票上的进项税额2,033,644.53元计入了货物采购成本,由于该批货物2015年已全部对外销售,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33,644.5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进项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重述。

二、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

单位: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增2015-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1,728,597.85元。

(一)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对201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四)对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五)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六)对201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18]第0729号)。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18]第0729号)。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