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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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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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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5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885,645.00股新股。本公司已于2015年6月12日实际发行股票128,104,57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959,999,997.5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919,971,892.97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017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9,199,999.95元后,余额1,920,799,997.55元(含其他发行费用828,104.58元)已于2015年6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694472566募集资金专户。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农业银行中宁支行,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5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5,588股新股。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1日实际发行股票209,859,1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2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979,999,986.8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942,240,127.78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01730019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6,799,999.87元后,余额2,943,199,986.93元(含其他发行费用959,859.15元)已于2016年9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698161878募集资金专户。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亿元,期限6年,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761,2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01290004号验证报告验证。

2、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6,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1,997.19万元,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5日经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西安隆基年产1.15GW切片项目以及无锡隆基年产850MW切片项目(均为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变更后项目,请详见下述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结余资金8,119.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122.20万元差额2.97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息。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5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2GW切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5年10月16日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银川隆基2GW单晶硅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西安隆基和无锡隆基现有厂房;同时由于切片机选型调整,公司拟采购新型金刚线切片机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将原采购124台切片机购置计划变更为采购94台新型切片机,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

银川隆基2GW单晶硅片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所示:

(2)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夏隆基800MW单晶硅棒项目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14日经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宁夏隆基800MW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厂房实施;同时,由于技术升级及工艺改进,单晶炉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变更220台单晶炉购置计划为192台,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产能规模目标将由原年产800MW单晶硅棒提升至1GW单晶硅棒。

宁夏隆基800MW单晶硅棒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所示:

3、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已于2018年2月建设完毕,差异金额13,702.93万元为项目节余资金6,832.71万元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及质保金6,870.22万元。项目节余资金6,832.71万元产生的主要原因为:①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和预备费支出减少3,758.09元;②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从而导致募集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支出减少3,074.62万元。鉴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该项目已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2016年9月5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产生资金缺口2,119.35万元,该部分资金缺口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上述差异787.43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注3:该项目已于2016年4月建设完毕,差异金额6,225.94万元为项目节余资金6,282.96万元和利息差额57.02万元。项目节余资金6,282.96万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①“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于2015年10月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变更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其中1.15GW切片项目由西安隆基实施,鉴于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需要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办理委托贷款后方可由西安隆基使用,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1,087.65万元;②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5,195.31万元。2016年9月5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该项目已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差异金额1,131.75万元为项目节余资金690.24万元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441.51万元。项目节余资金690.24万元是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690.24万元所致。2016年9月5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4、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60,836,872.81元和158,692.53元分别投入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1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730038号《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5年7月14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95,565.3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6年7月14日到期。截至2016年7月5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②2015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6年9月14日到期。截至2016年9月9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③2016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7年7月10日到期。截至2017年7月10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④201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⑤2016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⑥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5日经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西安隆基年产1.15GW切片项目产生节余资金6,685.14万元、无锡隆基年产850MW切片项目节余资金1,061.83万元及“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变更前未划转至“西安隆基年产1.15GW切片项目”和“无锡隆基年产850MW切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372.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8年2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形成项目结余资金6,832.71万元及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947.50万元,鉴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029,742.04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78%。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和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片项目已建设完毕,但根据合同规定,存在部分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上述项目设备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6、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约7,617.95万元。

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约72,665.42万元。

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约48,323.87万元。

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片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约31,389.43万元。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8,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4,224.01万元,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6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563.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570.32万元差额6.43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息。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3“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无。

3、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差异金额3,450.75万元为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4、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780,936,788.85元和150,687,743.86元分别投入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10月27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730043号《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6年10月27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1,624,532.7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29日,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②2016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

③2017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九个月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6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将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563.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2,012.41万元,鉴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751,824.27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7%。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已建设完毕,但根据合同规定,存在部分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上述项目设备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6、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4。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38,783.27万元。

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23,549.49万元。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1、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6,126.00万元,差额部分调整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5“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无。

3、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仍处于建设期,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175,791,495.99元和938,284,458.86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号《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7年11月24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075,954.8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无。

(2)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余额为985,613,206.05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5.20%。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是,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仍在建设期,剩余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继续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6、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6。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正在建设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暂未实现相关效益。

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正在建设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暂未实现相关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续)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三)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各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分别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募集资金。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1: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8年2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为加快项目进度以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铺底流动资金投入,节约了设备采购、预备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从而导致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下降至33,167.29万,形成了6,832.71万元项目节余。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13,702.93万元,系由该项目节余金额6,832.71万元和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尾款、质保金等6,870.22万元构成。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价格变化导致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787.43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支付。

注3: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6年4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投入,节约了设备采购支出,从而导致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下降至22,982.06万元,形成了6,225.94万元项目节余。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6,225.94万元系该项目节余金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无锡隆基年产1.5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采购价格下降导致实际投资总额下降至26,101.76万元,形成了690.24万元项目节余。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1,131.75万元,系由该项目节余金额690.24万元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质保金等441.51万元构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96,000.00 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91,997.19 万元,差额部分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件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3,450.75万元系该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8,000.00 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94,224.01 万元,差额部分调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附件4: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最近三年的实际效益为该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效益,故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于2017年9月建设完毕,按照该项目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17年末计算的承诺效益为5,017.75万元,该项目2017年度实现的效益为15,919.81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0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配股”)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配股于2018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亿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总股本的测算以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2,791,679,915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配股发行新增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的股本变化。

5、本次配股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数量为837,503,974股,该数量仅用于测算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6、以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基础,假设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在此基础上分别同比降低20%、持平和增长20%进行测算。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测算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