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8-040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发布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实业集团”)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12元/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黄河实业集团以自有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3,2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交易金额合计15,055,613.40元。

黄河实业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于2018年8月5日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黄河实业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7,28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22.17%。

(三)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黄河实业集团增持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12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于2017年通过“海富通基金-平安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股东增持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1,520,397股,于2018年6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此信托计划所持增持股份予以回转合并至黄河实业集团自有证券账户。

截至2018年8月5日,黄河实业集团以自有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3,2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交易金额合计15,055,613.40元。

增持计划实施前,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7,28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22.17%;增持完成后,截至2018年8月5日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2,033,126股,占公司总股本23.17%。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8-007、临2018-038)。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1、关于本次增持实施期间的承诺履行情况

增持期间,黄河实业集团累计增持3,2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交易金额合计15,055,613.40元,在增持计划承诺增持金额范围内,并且黄河实业集团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未进行减持,严格履行承诺义务。

2、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承诺

黄河实业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黄河实业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